1、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标准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
2、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标准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注:法定代表人因自身更改姓名导致公司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材料标准: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户籍证明; 4、公司盖章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标准。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