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老院管理整治行动方案 7月5日,市第五期阳光问廉面对面曝光了区镇中心敬老院分院提留特困老人供养金侵害老人权益的案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切实加强养老院的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40天的养老院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养老院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清账务、强管理、固成效、建机制为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标准管理,进一步加强养老院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养老院标准化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养老院管理和效劳水平,切实保障入住老年人权益不受任何侵害。 二
2、、目标任务 到2023年8月上旬,乡镇敬老院全部按照相关规定配备管理、效劳人员,建立健全效劳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提高效劳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按照职责岗位落实到位。强化财务管理,理顺审批机制,标准财务行为,老人供养金专款专用,做到公开、透明;加强食品平安管理,合理调整老人膳食结构,按要求建立消毒、留样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建立院务管理长效机制,效劳质量持续改善,入院老年人效劳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核查阶段(7月15日前完成) 1、县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发乡镇民政办和社会养老效劳机构,并上报市民政局。(7月9日前完成) 2、县民政局组织各
3、乡镇敬老院和社会养老效劳机构,按照2023年县养老院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确定整改方案及期限。(7月12日前完成) 3、养老院建立自查台账,并向县民政局报告自查结果及整治方案。(7月12日前完成) 4、县民政局按照养老院效劳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要求和养老院管理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全县养老院管理工作自查情况进行逐一核查。核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养老院要催促整改(7月15日前完成);存在违法违纪的养老院,要依法依规处理。(7月20日前完成)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31日前完成) 1、召开全县养老院管理
4、专项整治行开工作会议,总结梳理全县养老院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工作。(7月16日前完成) 2、县民政局组织工作组,对全县养老院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适时召开全面提高养老院管理整治工作现场会,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缺乏,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整治工作。(7月20日前完成) 3、各乡镇根据核查结果形成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整治养老院存在的工作人员管理、供养金管理、财务管理、膳食管理、食堂管理、平安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对普遍性问题,要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并建立长效机制全力解决,如乡镇和民政局无力解决的问题,请示县政府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对个性化问题,要一院一策
5、,针对性研究解决。(7月20日前完成) 4、对敬老院存在严重问题且整治不力的乡镇,县民政局会同纪监委等相关部门进行约谈,进行全县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7月30日前完成) (三)稳固完善阶段(8月5日前完成) 1、各养老院对整治工作再次开展自查,对照整治方案盘点整治进度,完善整治工作,稳固整治成果,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8月3日前完成) 2、县民政局组织养老院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各养老院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民政局。(8月3日前完成) 3、县民政局对养老院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重点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制度落实情况、老人生活质量提高情况
6、等。对民办养老机构也要进行全覆盖检查。抽查中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养老院,要全县通报并责成重新实施整改。(8月5日前完成) 4、收集整理资料,装订归档,迎接上级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检查。(8月5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养老院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乡镇、社会养老效劳机构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精心谋划,认真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注重统筹协调。各养老院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同养老院效劳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同公办养老床位适老化改
7、造和消防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杜绝“两张皮,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强化催促检查。县民政局将把养老院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及养老效劳体系建设工程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乡镇和社会养老机构,予以表扬和鼓励;对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侵害老年人权益和严重欺老虐老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查处。 内容总结(1)养老院管理整治行动方案 7月5日,市第五期阳光问廉面对面曝光了区镇中心敬老院分院提留特困老人供养金侵害老人权益的案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强化财务管理,理顺审批机制,标准财务行为,老人供养金专款专用,做到公开、透明(3)对个性化问题,要一院一策,针对性研究解决(4)各乡镇、社会养老效劳机构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精心谋划,认真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