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改委关于企业投资工程实行核准制办公、 兵团政府性投资(限额以上)工程审批工作流程 一、工程单位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兵团经济社会开展的总体要求,以本单位开展规划为依据,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工程建议书)。 二、工程单位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批手续。 三、相关手续完成后,工程单位向师发改委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工程建设书),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审批文件,兵直单位直接报兵团发改委。按照兵团政府性投资工程分级审批有关规定,由兵团审批的工程,师发改委对上述资料初审后,上报兵团发改委
2、。 四、兵团发改委收到文后,对工程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国家投向、资料不齐全、不具备办理的工程,5个工作日内以函或 的方式告知师发改委及工程单位。对符合国家投向、资料齐全、文本到达深度要求的工程,7个工作日内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工程建设书)。对设计文本达不到要求的,及时给予帮助、指导,符合要求后,20个工作日(含审查修改时间)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工程建设书)。 五、工程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工程建设书)批复文件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资料。按照兵团工程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由建设(环保)等部
3、门审批,工程单位可按其行业规定执行。 注。按照兵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限额以下政府性投资工程审批职能由师发改委履行。 企业投资工程备案工作流程 一、工程单位按照属地原那么和备案权限,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工程,向兵团发改委提交工程申请报告并填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投资工程备案申请表各2份。总投资5亿元以下的,向当地发改委申请备案。 二、兵团发改委对工程备案材料进行审查。资料不齐全或不合要求的,2个工作日内告知工程单位。符合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出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投资工程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 三、工程单位取得备案证明后,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节能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项址、
4、用地、环评审批、节能审批手续。 企业投资工程核准工作流程 一、工程单位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批手续。 二、相关手续完成后,工程单位向师发改委报送工程申请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审批文件,按照兵团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新兵发202346号),由兵团核准的工程,师发改委初审后报兵团发改委。兵直单位工程材料报送兵团发改委。 三、兵团发改委收到文后,对工程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国家投向、资料不齐全、不具备办理的工程,5个工作日内以函或 的方式告知师发改委及工程单位。对符合国家投向、资料齐全、工程申请报告到达深度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对工程进行核准。对工程申请报告达不到要求的,及时给予帮助、指导,符合要求后,20个工作日(含审查修改时间)给予核准。 四、工程单位依据工程核准文件,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