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察局村干部廉洁自律实施意见 为增强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全面推进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经研究,现就完善村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诺廉对象 村党支部委员、村民委员会委员、村经济合作社社长。 二、时间 安排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两委成员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廉洁自律承诺。村两委成员在任期内,每年年初向乡镇(街道)、全体党员和全体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上一年履行承诺的情况,并作出当年的廉洁自律承诺。 三、工作步骤 1、召开村两委会议,结合本村实际研究确定村干部诺廉内容。 2、召开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宣读诺廉书
2、;村两委干部在诺廉书上签字。诺廉书一式三份。 3、签字后的村干部诺廉书,一份送乡镇(街道)备案,一份村里存档,一份在村务公开栏张贴,接受群众监督。 四、违诺处理 对轻微违诺违规的,由乡镇(街道)党委指派专人对其实行诫勉谈话。 对严重违诺违规的,根据其职务不同,分别处理。党支部书记、委员、村经济合作社社长严重违诺违规的,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村委会主任、委员严重违诺违规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诺廉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努力营造舆论气氛,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确保工作顺利推行。 2、分类指导。各乡镇(街道)应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制订村干部的诺廉内容,以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3、强化督导。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责任,一方面要对村干部诺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工作不到位的,立即进行补课整改;另一方面要对村干部履行承诺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外公开举报 ,接受群众对村干部违诺情况的举报,发现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年终对村干部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