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道德与法律根底 请问在座的同学有去献过血的吗。中作周知,献血是一种既促进自我健康,又是为社会献出我们爱心的高尚行为,理应得到广阔民众的热力推崇,但今有报道,一位女大学生满怀社会的号召去献血,结果换来的却是自己的残疾。这令人心寒的事一经网上发表,便引起了广阔民众的深切关注。 事情是这样的,肖佳卉是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2023届毕业生,去年暑假期间到XX市亚细亚献血车上献血300毫升,回家后觉得头晕,随后在去洗手间的路上晕倒并左眼撞上椅角,最终导致失明。 由于XX市中心血站在此期间既没有和该女孩以及其家人联系,也没有就解决这问题提出任何实质性的意见,所以,迫于医药费的昂贵,他们万般无奈之下向
2、XX市XX县区法院正式起诉XX市中心血站所求赔偿28万元。 我们暂且不去深究责任处于谁的身上,但就事件而引起的恐慌就令人发指。我看到很多网友纷纷对此受害者抱不平。其中就有网友认为:“谁献血谁傻。医生为什么不献血,大家看看,以后还要不要献血,我是不会再去献血了,这样的结果太令人失望了,真想不到爱心献血回报社会,而这个女生付出了这么沉重的代价还要去立案 先前的“郭美美事件中,人们就反思捐不捐钱,要不要相信慈善的机构,再到“彭宇事件人们就再次疑问好心是否真的就能有好报,以后路见有难同胞,是否应该拔刀相助。显然,社会的信任深受质疑,是否我们的发动体制在质疑中失灵,而发动式的奉献时代将告以结束,面对诸多的疑问,我们身为一名公民,该如何去面对我们将要踏上的社会呢。 但无论如何,社会是正义的。无论发生了什么样的事例,我想,该献血的时候还是要献血的,就像即便发生了彭宇案,我们见了摔倒的老人,还是要扶上一把。但我们还要让肖佳卉最终能得到公正的对待,她的一只眼睛可能会盲,但是,我们的心不能盲,我们的责任不能盲。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