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违反平安生产法的行为行使行政处分权的机关 平安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分,由负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分由负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分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分条例的规定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分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按照该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分,由负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 行政处分,是行政执法机关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依法应当给予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制裁。行政处分的种类,按照行政处分法的规定,包括警告
2、、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撤消许可证、暂扣或者撤消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处分。本法规定的行政处分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等。这些行政处分将由负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比方,平安生产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等所规定的行政处分。 二、予以关闭的行政处分由负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这里所说的关闭,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剥夺其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的一种行政处分。由于关闭这种处分,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来说,是一种
3、比较严厉的行政处分,对其影响很大,在实施时应当很慎重。因此该条规定要由负责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来决定。 三、给予拘留的行政处分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分条例规定的程序决定 这里规定的拘留,是一种行政拘留,是法定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标准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分。行政拘留是行政处分中最为严厉的一种处分。实施行政拘留的机关,一般仅限于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分条例的规定,只有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才享有行政拘留的裁决权,其他任何行政机关都没有决定行政拘留的权力。 四、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分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例如,按照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的规定,行政处分机关分别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公安部门、交通部门等等。 政策法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