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设立县级人防机构的请示 市编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229号),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XX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鲁发 202218号),均对人民防空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滨发202217号文也对人防机构建设作了进一步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市、县人民防空机构建设。各县要按照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人防办公室,归政府办公室管理。今年4月15日全市人民防空工作会议要求年内健全完善县级人防机构。 止2022年底,全省140个县(市、区),已建立人防机构12023个,占全省县(市、区)的80%,其中XX县区49个
2、,已建立人防机构29个,另外20个XX县区主要以市人防办设立派出机构或以其它方式进行管理;91个县(市),已建立人防机构80个,占全省县(市)的88%。济南、青岛、烟台、淄博、潍坊、威海、济宁、德州、枣庄、泰安、莱芜、临沂、聊城、菏泽等市全部设立了县级人防机构。目前,我市只有XX县区于2022年设立了人防机构。为加强我市人民防空建设,确保我市人民防空事业的健康开展,年内,各县要按照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人民防空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归政府办公室管理,编制3-5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2-3人,员额从党政编制数中调剂。 人民防空办公室设立后,要按照有关法规和要求,全面开展人防工作,确保人民防空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在县级得到贯彻落实。 当否,请批示。 XX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0五年九月五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