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消防使用营业前消防平安检查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范案的法律文书; (3)消防平安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4)员工岗前消防平安教育培训记录(应有照片和证明文件)、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范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平安检查的,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6)共用建筑物消防平安责任协议文本,即共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平安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谁管理的协议。 (7)申请网吧营业的,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营业执照、“法律文书、“资格证书、“合格证、“证明文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