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督员工作规那么 关于印发XX市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督员工作规那么的通知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部门: 为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和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保证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对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监督作用,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地实施效能监察,切实有效地做好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优化经济环境,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规那么。 一、聘请对象 监督员的聘请对象。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特邀纪检员、监察员、行风监督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
2、部、离退休老干部。 二、根本条件 监督员要符合以下根本条件。(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2)关心机关效能建设和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能密切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3)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比较熟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4)工作细致,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清正廉洁,坚持原那么,富有正义感;(5)身体健康,能够按照机关效能建设和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有关部署参加监督活动
3、,按时完成交办的监督工作任务。 三、聘请方法 监督员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市监察局选聘,监督员人选由各县(区)、市属部门或单位推荐,并征得被聘人员同意后,报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市监察局批准。经批准确定的监督员,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发给聘书、市监察局发给XX市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督检查证,监督员持证开展工作。监督员聘请期限一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四、监督员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员职责: 1、了解并反映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和命令以及上级决议、决定的情况。 2、广泛听取、了解、收集群众和企业对机关依法行政、行政效能、行业作风
4、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市纪委、监察局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机关及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和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察有关规定行为的投诉。 3、反映各地、各部门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调查研究当前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积极参加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的有关机关效能建设和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督检查工作和调研活动。 4、宣传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 5、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机关效能建设和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察有关工作会议以及相关的业务、理论
5、学习。 (二)监督员的权利: 1、调查权。调查了解各地、各部门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情况,受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督部门委托开展明察暗访,根据工作需要查阅、复制有关文件、材料、财务帐目和相关资料;要求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对涉及监督事项有关的问题按规定期限作出书面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对与效能监察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 2、受理举报权。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机关效能建设、经济环境方面的举报、投诉。 3、建议权。对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中检查出来的问题,有权向被监督单位提出责令限期整改的建议,并催促检查建议的落实情况。 4、评议权。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市纪委
6、、监察局关于机关效能建设和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对机关单位的效能建设、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三)监督员的义务: 1、认真履行监督员的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做到公正正派,对机关单位的效能建设、优化经济环境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按照机关效能建设和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具体部署和工作程序,按时完成监督、检查和评议任务,并及时向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市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2、坚持实事求是原那么,注重调查研究,依法、依规、依章办事。 3、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同违纪、违规行为作斗争。 4、加强学习,提高效劳水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遵守机关效能建设和经济环境、行政效能监察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保守秘密。 XX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舟 山 市 监 察 局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