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方法5篇范文 第一篇: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方法平安生产管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方法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方法 一、目的 为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三、引用文件 (一)原劳动部(1995)322号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二)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22) 四、定义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 五、分级及管理 (一)重大事故隐患确实定重大事故隐患分级 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的不平安状态,人的不平安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三级。一级重大事故
2、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群伤2023人以上(轻伤、重伤总计)或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202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2023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职责平安生产管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方法装备处负责设备设施类(包括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变配电等特种设备设施)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 武保处负责消防、危险化学品类(包括易燃、易爆、剧毒物品)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 机运公司负责交通运输类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生产处负责生产组织类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铁运
3、部负责铁路运输类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技术中心负责工艺和技术开发类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矿业分公司负责矿山类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 安环处负责职业卫生类(包括放射源、岗位有毒物质)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 物业公司负责生活社区类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技改工程部负责工程建设工程类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设计规划院负责工程设计类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 (二)管理与整改 各单位应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及公司职能部门平安生产责任制。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自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监控、整改、建档、整改资金的筹措等,及时向公司安委会汇报工作。安环处是(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部门。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各
4、主管部门的监控、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催促,并就各主管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向公司安委会提出考核意见。(集团)公司经管中心、人力部、供应公司为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的协助部门,对于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的相关工作,应优先办理。财务公司在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方案时,应优先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方法金列入方案,并确保隐患整改资金到位。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成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小组。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监控、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的落实。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情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 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制
5、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并报相应主管部门和安环处备案。 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组织模拟发生重大事故的演习(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组织调配救援设备设施、现场人员疏散等)。保持消防、平安防护器材和急救用品完好有效。 重大事故隐患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应管理方法,明确重大事故隐患确认的途径、方法、依据和防范措施、整改期限。各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类专业、专项平安检查,及时防治、消除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主管部门接到隐患报告,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所报告的隐患确认评估,并指导、协助存在隐患的单位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确认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向(集团)公司汇报,由(集团)
6、公司领导对评估报告进行批示。隐患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隐患类别;事故隐患等级;影响范围;平安生产管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方法危险程度;整改措施; 整改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整改目标。 重大事故隐患的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应对不同类别的隐患分别建立完善的监控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书;事故隐患整改前后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 事故隐患的评估、论证记录。包括隐患负责人,有关分析、论证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结论、制定的措施和决定等全过程的详细记录及个人签名。 整改情况。包括整改具体方案及具体措施落实过程的详细记录,落实责任人的签名。 主管部门应指导、协助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
7、按评估报告书要求,建立完善的隐患监控体系,制定应急方案和防范措施。重大事故隐患假设有开展迹象或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采取紧急措施。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应及时上报,申请审查验收。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查验收,并将验收结论报公司批准、备案。 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应协助、催促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整改。 六、考核 (一)重大事故隐患区域负责人和设备点检人员有责任及时发现并上报各类事故隐患。对及时发现防止事故发生的人员将视情况给予奖平安生产管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方法励。 (二)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发现或隐瞒不报,经公司平安部门或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视情节分别给予主管部门和被
8、查单位经济处分。 (三)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由于防范措施不力而引发的伤亡事故,按规定处分责任单位。 (四)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实行逐级负责制,隐患档案原始记录应妥善保管。 第二篇: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方法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方法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及时、有效地实施整治,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平安,制定本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整改、核销管理。2职责 2.1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2.2公司总经理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3平安环保部负责组织平安管理
9、人员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并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安措审核、挂牌督办、审查验收、核销摘牌、结果上报等具体事项。 2.4供应部负责采购供应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材料;负责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材料。 2.5财务部负责重大隐患整改资金的筹措、落实。 2.6生产技术部、研发中心协助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及技术方案。 2.7检安公司负责按整改方案组织施工。 2.8重大事故隐患所在单位负责按治理方案组织实施整改。3管理流程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流程图如下: 4管理程序 4.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 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
10、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2平安环保部应当及时将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在向公司上报的同时,向市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3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部位、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4公司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建议,报公司安委会成员审定同意后,以公司安委会名义向重大事故隐患所在单位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并通过公司局域网“隐患排查治理专栏及时进行公示。 4.5公示内容: 1.重大事故隐患根本情况及危害; 2.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11、4.6平安环保部对重大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挂“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警示牌,实行挂牌督办,并按月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4.7凡被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平安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7.1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平安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4.7.2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8公司总经理组织召开由平安环保部、财务部、供应部、生产技术部、研发中心、检安公司及隐患所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隐患治理专题会议,研究
12、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9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2.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5.平安措施和应急预案。 4.2023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对挂牌隐患整改工作每月组织一次督查。 4.11整改完毕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应及时报请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4.12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由平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主的隐患整改验收小组,对整改效果进行审查。 4.13审查合格的,报公司安委会主要领导审定同意,由平安环保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核销、摘牌;审查不合格的,责令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挂牌督办,直至整
13、改完成;对整改正程中违反有关标准规定或隐患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应依照公司平安生产考核细那么实施处分;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应提请公司安委会予以停产整顿。 4.14平安环保部应将整改完成情况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市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 4.15平安环保部对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以及在危急时刻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的职工,将按照公司平安生产考核细那么给予奖励并通报公司。5相关记录 5.1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5.2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5.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5.4隐患整改回执单 5.5重大事故隐患报告 5.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第三篇: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方法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第
14、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公共场所(以下统称单位)。 第二章评估和报告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平安状态,人的不平安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202300万元以上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202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方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条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评估。 重大事故隐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评估。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评估费用由被评估单位支付。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