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考 一、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局部监督方法规定不具体。长期以来,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开展干部监督管理的根本方法主要是谈话诫勉、回复函询、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专项督查等。这些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形式单一,程序上不够严格,“手工操作成分较大等一些缺陷和缺乏,减弱了制度的约束力。 (二)局部监督制度的落实和运用不够到位。有的监督方法侧重于静态监督和事后监督,而事前、事中的动态性预防和警示相对较为薄弱。如: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多属于离任审计,对领导干部主动进行任前、任期内审计做得不够。离任审计中,由于先离任、后审计的运作程序及审计
2、结果与干部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结合不够紧密,造成审计查证难、处理难,离任者与接任者的责任难以区分。还有一些单位有关加强干部监督的制度、措施也常常是停留在纸上,挂在墙上,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难以对干部八小时之外实施有效的监督。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之外的社交行为和生活行为情况,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其道德水准、思想境界和综合素质。但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实施起来难度很大,不好操作,原因在于监督范围很广、监督内容敏感、监督结果又不好评价。 (四)对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市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民主,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个别干部在思想上顾虑重重,不敢监督;
3、局部干部群众认为监督工作是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的事,也是得罪人的事,与已无关,得过且过。 二、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切实增强监督制度及方法本身的可操作性。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及党的x的新要求,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着重在科学性、准确性上下功夫。一是要增强现有制度本身的可操作性。如一些监督制度及方法的制定,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上的严密性、合理性、标准性。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把监督的关口前移,侧重于事前、事中的动态性预防监督。对适于进行定性量化分解的监督制度及方法,可采取量化分析
4、评价。二是要制定配套的实施细那么。如要制定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相应的实施细那么,不仅要规定不能做什么,还要规定如何防范、如何知情,可采取哪些措施和手段,对违反者如何处理等,同时还可将领导干部填写的个人收入、个人重大事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要在抓好谈话、回复、诫勉等项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全过程干部监督管理制度。要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尽快建立健全推荐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干部任前监督制度、考察结果会审制度、领导干部违纪违规考评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监督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二)认真抓好几项重点监督制度和方法的落实。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
5、用,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的整个过程进行全面及时地监督。一是抓住重点对象进行审计。二是搞好部门之间的衔接。在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之后,由审计机关牵头,组织部门协调,各单位、各部门为成员,组成联合经济责任审查组进行交叉审计。三是改进审计方式和运作程序。把离任审计与任前、届中审计相结合,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先审计后任用,由被动的事后审计转为主动的事前和事中审计,目的是使领导干部上任不接糊涂班,在任不做糊涂官,离任不交糊涂帐。四是科学、准确地进行审计评价。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和具体标准。五是科学运用审计结果,发挥审计监督效能。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
6、与干部管理监督紧密挂钩,作为选拔、使用、管理教育干部的客观依据。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档案,作为查处违纪案件、纠正不正之风的重要依据;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审计结果纳入干部实绩考核档案,写入干部考察材料中,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要建立畅通的干部监督信息渠道。全面推行考察预告制,进一步扩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公示面和公示内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坚持原有的纪委组织部情况通报制度的根底上,建议把宣传、审计、公检法、信访等部门联合起来,组成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加强各监督部门之间的联系,形成协同监督的良好局面。对于谈话制度,要进一步拓宽谈话范围,把握好谈话的主要方向,注重谈话
7、技巧,以保证谈话的质量和效果。 (三)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要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一方面要着眼于全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市管县级班子、领导干部XX县区级后备干部都纳入监督视野。具体的方法是研究制定实施方法,明确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方法、处理措施等;设立干部八小时外生活热线举报 ;在进行民主测评、座谈和个别谈话时,参加八小时之外的表现内容。另一方面要突出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期的监督。对一些重点监督对象进行不定期地家访,既了解其家庭观念、夫妻关系、经济状况、业余爱好、性格特征、心理素质,又观察其生活条件、环境及变化。同时,对个别明目张胆迎风违纪、屡教不改的,除给
8、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外,还可在报纸或电视上进行公开曝光。 (四)改进和加强专项督察的方法。各种专项检查的方式要多样化,支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逐级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应借鉴三讲的经验,改进对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努力扩大民主生活会的透明度。在会前就议题专门召开会议,征求各界和群众意见,明确民主生活会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邀请有关领导、人大代表、本单位职工代表参加,实行现场监督,并当场进行评议;会后,组织部门通报整改情况,召集群众代表进行民意测评。满意率达不到一定标准的,应要求重新召开民主生活会。 (五)努力营造有利于开展监督工作的良
9、好气氛。要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干部监督责任制,把干部监督纳入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中,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上下协调一致,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干部监督工作格局。要组织和要求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干部监督的重要论述,使之不断增强自我监督意识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形成群众参与的监督机制。 总之,干部监督工作至关重要,又是一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随着形势的变化和任务的开展,需要我们不断总结新经验,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形成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响灵敏、措施有力、统一归口管理的干部监督网络和“组织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促进干部监督工作不断取得好的效果。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