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施工现场防火平安技术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制订施工防火平安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2-2022)的规定。 3)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平安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4)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防止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平安防爆装置。 5)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6)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必须去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7)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8)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9)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