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更验资业务约定书 验资业务约定书 (适用于变更验资及非首期验资) 甲方:公司 乙方:深圳星源会计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执行验资业务约定如下: 一、委托目的 甲方为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委托乙方对甲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注册资本增加(减少)情况进行审验,并由乙方出具验资报告。 二、审验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注册资本增加(减少)情况进行审验。审验范围包括与增资相关的出资者、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出资币种及相关会计处理等。(减少注册资本的,审验范围包括与减资相关的减资者、减资金额、减资方式、减资币种、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相关会计处理以及减资
2、后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等)。 三、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 1.及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平安、完整,将所有对审验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如实告知乙方。由于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而导致验资报告失实,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2.为乙方开展验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与合作。 3.按时足额支付验资费用。 (二)乙方: 1.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对甲方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按时出具验资报告,如实反映审验情况。 2.对执行验资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提供的验资资料保密。 四、时间要求 1.甲方在本验资约定书签订日后的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验资资料。 2.乙
3、方在甲方提供验资资料后的个工作日内,完成审验工作,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 五、验资收费 乙方执行本次验资业务收取人民币元。在本验资约定书签订日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验资费用的%,计人民币;余人民币元于乙方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时支付。非乙方原因造成验资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支付费用,预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验资报告的用途及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一式份,供甲方申请变更登记时使用。验资报告只能合理地保证已验证的甲方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但不应视为是对甲方验资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甲方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业务约定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在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八、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上述约定事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不能履行约定事项时,另一方可以解除本约定,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公司乙方:深圳星源会计师事务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 :83693757 帐号: 日期:日期: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