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务公司平安用电管理制度 水厂用电平安是水厂平安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平安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平安用电管理制度。 一、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平安第一和“平安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平安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平安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那么,各级平安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平安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前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2、,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三、为做到平安用电,根据市供电局的要求,对我单位平安用电制定如下制度,在、请部门认真执行。 1、严格按照规定用电,防止不平安隐患。 2、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3、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4、做到节约用电,下班要把灯、电器关闭。 5、水厂后勤部门每月对大楼用电电器进行一次平安检查。 6、配电间每天保持清洁整齐,并对配电屏电器、生活水泵、消防设备等进行平安检查。 7、搞好防火、防电事故及平安事故发生,做好设备平安运行。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开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员。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方案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平安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那么,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平安。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工程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七、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平安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八、平安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相关部门应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平安隐患及时整改。 九、任何部门和外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平安用电规那么,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