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汇编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 为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加强单位纪律作风,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各办公室要坚持考勤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考勤。 二、除因病按规定办理病假手续外,一般不能无故请假,确需请假者,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否那么,按旷工处理。 四、婚假规定。男女双方符合晚婚年龄的(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后结婚),除法定婚假外,按女方结婚年龄,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增加二十天。 五、产假规定。按方案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六、探亲假执行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在上班时间,单位领导要不定期抽查。凡迟到、早退、无故离开岗位的,一旦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并记录表达在考勤表上。 八、工作时间临时外出,外出人员要向处负责同志请假,如单位领导同志外出,要给局分管领导请假(局分管领导不在时给局办公室负责同志请假)。所有外出人员外出时,要给其他留守人员通气打招呼。工作时间不允许办私事,一旦发现,按旷工处理考勤。 九、每月考勤完后,考勤表要公示三天。 规章制度汇编考勤制度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