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经贸局平安生产重点整治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平安生产电视电视 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心、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平安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平安放在首位,强化平安生产责任,严格平安监管执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峻打击平安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着力破解八个行业领域平安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平安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全县平安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煤矿平安方面。 1.全面细化落实煤矿“七条规定,坚决予
2、以限期停产整改。 2.以煤矿“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人车管理等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担忧全不生产。 3.乐观推动煤矿整顿关闭和兼并重组,确保今年年底全县煤矿企业数把握在预定数以内。 4.严峻打击无证非法、超层越界、私拆密闭、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5把煤矿质标建设落实到采掘现场和一线班组,落实动态考核奖惩制度,夯实煤矿平安根底。 6.强化煤矿井下平安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对六月底前未按规定完成建设任务的矿井,一律暂扣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平安生产许可证并责任停产整顿。 (二)民爆物品平安方面。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各项“软件管理建设,确保各项“硬
3、件条件平安无误。 2.深化开展治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坚持人、物、责任捆绑,加强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末端的平安监管,严查严处违规使用民爆物品。 3.严密涉爆重点人员动态监控,严峻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彻底收缴非法爆炸物品,严防爆炸物品丧失、被盗、被抢和爆炸等案件、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平安。 三、组织实施 “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6月22日前)。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细化整治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整治措施,层层发动落实,确保“百日行动扎实深化推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2日至9月24日)。各相关
4、企业在自查自纠根底上,依据“全掩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击平安生产非法违法、治理订正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检查率、整治率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底前)。准时分析总结“百日行动取得的经验做法,稳固重点整治成果,强化平安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充分生疏开展“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落实平安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推动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平安生产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抓手。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整
5、治措施。各相关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平安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据文件要求准时作出整改订正。 (二)排查隐患,落实整改 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处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马上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存在较多隐患的企业要严格依据实行平安生产预警制度,对重大隐患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隐患严峻、状况简洁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对整治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准时、平安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判和行政问责。 (三)加强督查,留意实效 要把“百日行动与平安生产大检查、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打
6、非治违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督查检查和明查暗访,准时觉察和整改问题。“百日行动开展一个月后,县直牵头、协作部门将组织检查,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扬,营造气氛 要利用播送、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主流媒体,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扬报道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生疏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走过场的要赐予公开曝光。要设立举报 、电子信箱等,发动群众举报和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百日行动的深厚气氛。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统筹协调,准时把握本行业领域整治推开工作状况,总结、梳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并准时向县经济贸易局报送状况。各有关企业将开展“百日行动工作总结于9月2日前县经济贸易局企业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