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3.07河北开滦爆炸事故事故发生经过事故生产线控制室计算机和视频数据显示:3月7日6时43分,生产线自动控制系统计算机送电。6时45分,工控系统开机,水相、油相开始加温,初始温度分别为79.9和66。8时06分,输料螺旋启动,开始向水相罐内加料。8时18分,停止加料。8时53分,水相化验人员进行检验。10时18分,乳化器启动。10时26分,乳化器停止。10时31分,切换水相制备B罐后,乳化器再次启动。11时22分,乳化器停止。至11时25分,累计生产乳化炸药428卷,计3424kg,其中1号机生产377卷,2号机生产51卷。11时25分,工房突然发生爆炸。爆炸现场形成一个大爆坑和一个
2、爆炸压痕。大爆坑直径5.22m,深1.27m。装药机位置的爆炸压痕东西长3.5m,南北宽2m。水相油相制备罐、乳化器、冷却机基本完好并保持原来位置。敏化机被推到东侧隔墙边并侧翻,存留的约80kg乳化炸药,无燃烧爆炸痕迹。以上设备均未参与爆炸。装药车间内有5台装药机,其中2台为晓进装药机,3台为KP装药机,自东向西依次排列。爆炸发生后,3台KP装药机基本完整,仅出现变形和扭曲(其喂料泵料斗变形、泵腔完整),与2台喂料泵倒在装药间内的西北角,另1台喂料泵在装药间内的北侧,KP装药机及喂料泵未参与爆炸。2台晓进装药机彻底解体,无完整、完好的零部件,碎块分布于四周,正南偏西方向居多,参与了爆炸。经计算
3、,参与爆炸的乳化炸药为977kg,折算成TNT炸药当量约683.9kg。爆炸造成装药间主体结构摧毁,框架柱炸弯、炸倒,框架梁炸断、炸塌,屋盖炸碎,前后维护墙均炸飞。装药间东侧的乳化敏化间主体结构及外墙基本完好,乳化敏化间与装药间的隔墙被向东推倒。装药间西侧的包装间主体结构受破坏,两侧外墙受损严重,装药间与包装间的隔墙和山墙被向西摧毁,局部屋顶坍塌。周围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均没有明显的受损痕迹,主要是窗框、窗扇、门和玻璃破坏,最远波及范围294m。事故原因及性质(一)可排除引起爆炸的因素。根据专家组报告、检测报告和公安部门刑事调查报告,排除了人为破坏、雷电、静电、过热、现场乳化炸药组分异常、火灾引起
4、爆炸和乳化炸药自燃自爆等因素。(二)爆炸原点认定。通过对现场勘察、爆炸碎片、监控系统原始记录和监控录像的分析,确定爆炸原点为1号晓进装药机。(三)直接原因。晓进装药机叶片泵内存有死角,结构设计不合理,容错能力低、风险大,存在固有缺陷。装药机转子与转子下端面和泵底上端面之间的物料摩擦、转子上下端面与泵体端面之间金属摩擦产生的热积累,导致物料中的析晶含油硝铵发生热分解,最终导致爆炸。(四)间接原因。1晓进公司研发和生产装药机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到位。未按照机械工业产品设计和开发基本程序(JB/T5055-2001)规定,进行设计计算,并编写计算书;未对技术设计进行评审并记录;未验证工艺规程、工
5、序能力及工装,未编写样机试制总结报告以及开展工序质量控制点活动等。未按照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规定,对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易燃易爆物质和可燃物质的生产设备,根据其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不同性质采取避免摩擦撞击的预防措施。未按照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WJ9049-2005)规定,对用于加工、输送、存储危险物品的各种设备器具,或有可能接触危险物品的运转部件选择合理密闭方式,在设计制造时采取防止产生火花、静电危害和不安全的机械摩擦、撞击等措施。未按照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GB25286.5-2010)规定,对无润滑活动部件和固定部件之间能产生潜在易燃热表面和/
6、或机械火花的摩擦接触等问题在间隙尺寸方面采取避免措施。2晓进公司生产的叶片泵装药机用于乳化炸药生产存在安全隐患。晓进装药机叶片泵存在固有死角区域,而这些死角区域积累的不可置换的物料始终处于摩擦、挤压状态,容易产生热积累。配合间隙小、内外定子曲面设计不合理、泵底环形槽设计不合理、外定子设计不合理等因素的存在,不断产生和加剧叶片与内外定子之间、叶片上下切面与泵体端面之间、转子上下端面与泵体端面之间的金属摩擦。该叶片泵应用于乳化炸药生产存在的固有缺陷,所带来的爆炸风险无法通过日常维护保养完全消除,用于乳化炸药生产存在安全隐患。3南京理工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对晓进公司研发的大直径叶片泵装药机出具的安全评价
7、报告重要条款严重漏评。晓进装药机进入市场前,由南京理工科技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评价。该评价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不充分,未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等标准作为主要评价依据,评价报告设备安全性检查表未对泵体内相对运动的零件可能产生的机械摩擦、撞击等作出评价,也未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建议。未按照机械工业产品设计和开发基本程序(JB/T5055-2001),对晓进装药机的设计计算、技术设计与开发评审、材料选择、工艺工装评审、型式试验等项目作出评价。4开滦化工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制度、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不全,规定不严
8、格,不能有效地规范设备保养和检修,对乳化炸药装药机大中修仅规定了检修周期,未规定检修内容,对关键零部件未规定定期强制更换的要求。5唐山市工信局对开滦化工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到位。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的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制度及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不全、规定不严格等问题。事故防范措施建议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如下措施建议:(一)由工信部门对叶片泵在乳化炸药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能重新进行鉴定和试验。在未出鉴定结论前,停止使用该类型装药机。(二)由工信部门建议国家将乳化炸药装药机纳入特
9、种设备管理。(三)进一步改进乳化炸药装药机泵送系统,降低泵腔内机械摩擦、撞击、挤压和集药死角带来的风险。(四)设备生产厂家应对使用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民爆专用生产设备的风险进行有效辨识,并提出明确的风险管控措施,同时对使用维护及维修保养作出详细说明。(五)修订和完善民爆行业管理法规和规程,健全各类民爆生产专用设备设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六)落实乳化炸药装药机安全监测连锁装置的有效性,实现运行技术参数实时自动上传生产线监控系统。(七)工信部门要加强乳化炸药装药机等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市场准入,督促晓进公司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不断完善相关技术规范
10、,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固有隐患。(八)工信部门要大力推动民爆行业科技进步,加快现有工业炸药生产装备的升级换代,建立风险识别、评估、管控制度,加强危险因素辨识及风险分析,严格落实风险对策及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九)工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建设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不断完善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制、落实责任,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2013.5.20济南四五六爆炸事故事故经过2013年5月18日,502工房分甲(事故发生时当班)、乙两班生产。其中甲班上中班(15:3024:00),共生产15箱(
11、360根)带双雷管座起爆件(含太安药量11克)震源药柱、372箱不带起爆件震源药柱和229箱大直径乳化炸药,并产生了带起爆件震源药柱废药(乳化炸药),存放于502工房当班储物室内。5月19日,该生产线停产1天。5月20日,甲班上早班(6:0015:30)。5:30,配料工开始配料;6:10,班前准备完毕且相关设备正常后,开启1、2号装药机,开始生产直径60毫米的不带起爆件震源药柱;8:00,开启4号装药机,同时生产直径70毫米的2号岩石乳化炸药。随后,陆续有技术员、检验员等6名相关人员进入车间内工作。9:439:46,甲班组长和加料员一起先后从储物间抬了三包废药(经调查核实为该班5月18日的剩
12、余废药)放在敏化机的西侧;9:5210:47,加料员分7次向敏化工序的搅拌机内加入36铲废药;10:51,该工房突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其中:车间工人30人,车间外施工人员3人;造成19人受伤,其中:车间工人4人,车间外施工人员9人,其他区域受伤6人(含车间监控室值班员1人,周边其他区域人员5人)。爆炸时502工房总药量为3.7吨,参与爆炸药量约2.4吨,折算成TNT炸药当量约1.8吨。爆炸造成502工房生产线及设备粉碎性破坏,建筑物大部分整体坍塌,周围建筑物破坏范围约为265米。事故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震源药柱废药在回收复用过程中混入了起爆件中的太安,提高了危险感度。太安在4
13、号装药机内受到强力摩擦、挤压、撞击,瞬间发生爆炸,引爆了4号装药机内乳化炸药,从而殉爆了502工房内其他部位炸药。(二)间接原因。1.保利民爆济南公司法制和安全意识极其淡薄,安全管理混乱且长期违法违规组织生产。(1)违规改变生产工艺。违反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2012)的有关规定,未经论证鉴定、有关单位评价咨询、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擅自在乳化型震源药柱中加装太安起爆件,埋下了安全隐患;起爆件保管、领用、使用、登记和回收管理混乱,使起爆件中的太安混入震源药柱废药;采用回收不合格震源药柱中主装药再利用的生产方式,致使震源药柱起爆件中的太安炸药混入废药后,进入乳化炸
14、药制药环节。(2)违法增加生产品种、超员超量生产。违反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安全设计规范(GB50089-2007)、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201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等有关规定,擅自将震源药柱压盖(加装含太安炸药的起爆件)、热合、拧螺旋套、装箱、封箱工序移入502工房;擅自增加生产二号岩石乳化炸药品种并增开1台装药机和擅自增加生产线操作工;擅自提高产量,该公司2012年实际生产震源药柱12937吨,超过许可能力近一倍。2013年1-4月份已生产4554吨,严重超产。事故发生时,502工房现场人员总数达34人,工房总药量为3.7吨,远超
15、最大允许定员14人、定量2.5吨。(3)违规进行设备维修和基建施工。按照有关规定,炸药在线生产时不能进行设备维修,但502工房在生产作业的同时,对工房内膜热合机进行维修。事故发生时,工房外侧安全距离范围内违规进行包装工房连廊基建施工。(4)弄虚作假规避监管。在有关部门验收考核和到现场检查时弄虚作假,撤人撤设备,形成合法生产假象,验收检查后继续违规生产;在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实际产量过程中弄虚作假、编造数据,欺瞒行业主管部门,逃避监管;未按照要求及时连接视频监控系统并上传工房生产作业的实时监控影像。2.保利集团、保利化工公司、保利民爆集团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对保利民爆济南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力。保利集团、保利化工公司、保利民爆集团负有对保利民爆济南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责。对保利民爆济南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疏于指导督促、监督管理不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走过场。2012年以来保利民爆集团和保利集团多次到保利民爆济南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等工作检查,没有发现并纠正其存在的违法违规生产和内部安全管理混乱问题;对保利民爆济南公司未及时与上级公司连接视频监控系统督促整改不力;组织下属企业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扎实、不得力。3.地方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不扎实,安全监管不得力。(1)章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章丘市经信局)负责本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