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管理检查总结 近期检查总结 2023年5月5日6月3日集团公司平安监督管理部对峰峰集团公司所辖18对矿井进行“一通三防及防治水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其中爆破器材库和消防器材库的检查共查出问题118条,其中违反煤矿平安规程18条。 一、主要问题 1、六合公司爆破器材库库内管理制度不齐全。 2、孙庄矿爆破器材库库房内有淋水、库房内存放的木材腐朽。 3、小屯矿火药库火药存储量超过3天的火药使用量。 4、申家庄矿爆破器材库没有抗冲击波活门。 5、九龙矿消防库未使用。 6、申家庄矿火药库电雷管只有激光码,矿上没有编号,库管员只有一个,要求两个 二、共性问题 1、局部矿井爆破材料库中的搓码硐室与雷管测阻
2、硐室为同一硐室。如:黄沙矿,峰合公司,九龙矿,新三矿北区 2、火药库进、回风侧隔爆棚安设数量数量不够或未加设隔爆棚。如:通顺公司,新三矿,梧桐庄矿,利泰公司,大力公司,黄沙矿,羊渠河矿,峰合公司,万年矿,大淑村矿,六合公司,新三矿北区 3、局部矿井爆破器材库连通巷道的延长段存放有雷管架、杂物以及作为辅助硐室使用,不符合规程三百零四条第四款。如:通顺公司,梧桐庄矿,小屯矿,黄沙矿,峰合公司。 4、消防器材库消防器材配备数量缺乏。如。通顺公司,新三矿,梧桐庄矿,小屯矿,黄沙矿(无消防器材)羊渠河矿,峰合公司,万年矿,申家庄矿,九龙矿(无消防器材),六合公司,新三矿北区。 5、局部矿井爆破器材库、消
3、防器材库有煤尘堆积现象。 6、多数矿井消防器材库没有配别消防列车。 7、局部矿井爆破器材库或消防器材库地面不平整,巷道压力大变形严重。如通顺公司、小屯矿。 8、局部矿井火工品存储量超过规定存储量。 第二篇:爆破管理爆破管理 一、一般管理规定 班长对放炮工作全面负责,班长负责安排专人按躲避距离站岗,使用好撤岗牌、三联锁牌,协助放炮员连线,班长和放炮员共同放炮前清理现场、放炮后处理现场。平安网员负责一炮三检,协助班长处理好放炮、通防有关工作。放炮员负责放炮、连线。安监员对放炮全过程进行监控。工区盯班管理人员对放炮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放炮员领出放炮器后,必须将闭锁钥匙交给安监员随身携带,上井时再收
4、回交给仪器室。班中任何人不得将钥匙交给其它人。 装药定炮前检查瓦斯,符合规定方可定炮,定炮必须用专用炮棍,先去除炮眼内的粉尘,方可正向定炮,随定炮随将脚线扭结悬挂,防止与导电体接触。定炮时必须由专职放炮员进行。 打眼前检查周围支架,打眼定炮不得平行作业,湿式打眼。打眼、放炮严格按集团公司煤矿平安技术操作规程中采煤打眼工、“采煤放炮员的规定执行。打眼前,先敲帮问顶,必要时支设贴帮临时柱,放炮后及时移架,维护顶板。打完眼,先将风钻停风,再将风钻及水管撤至上下平巷支架完好地点盘好。炮眼要用炮泥封满填实,炮泥、水炮泥使用严格执行煤矿平安技术操作规程规定,严禁反向定炮。定炮前、放炮后对周围30m范围内洒
5、水降尘。检查瓦斯,符合规定方可放炮。由班长派专人在所有通往放炮点的通道上站岗,躲炮距离必须到达50m以上。站岗人员必须拉绳挂牌。放炮员清理现场后最后一个离开放炮地点,至躲炮点吹哨后按规定放炮。撤岗必须使用撤岗牌。 放炮后首先敲帮问顶,处理隐患,检查瓦斯,符合规定方可施工。对周围30m范围内洒水降尘,并检查爆破地点的支护状况,确保支护良好。 二、具体爆破管理 1、爆破管理 (1)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及煤矿平安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按规定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前方能上岗;并每年复训一次,爆破工复训时间不少于六天,其他人员不少于五天,复训后要进行考试考
6、核,考核成绩记入合格证。 (2)爆破作业必须按照煤矿技术操作规程执行。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 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2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爆破合格证。爆破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三保险“三联锁爆破制度。爆破工必须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 (3)爆破工实行时控卡片制度。从放炮器具、爆破物品领取到装配引药、定炮、放炮、清查退库实行监督联责,并填写时控卡片,上井后交工区,将三班时控卡收齐后当天交通防办公室。 (4)装配引药数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按规定在平安地点进行装配,装配引药必须由爆破工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装配好的引药雷管脚线必须扭结。引药装配以后,必须清点数目,放
7、在专用炮头箱内。 (5)工作面严禁定炮和其他工序同时作业。 (6)严禁一次定炮分次拉炮;有冲击地压煤层工作面必须采用一次定炮一次起爆。 (7)工作面必须使用闭锁式爆破器,安监员保管闭锁钥匙,定炮后要用闭锁式爆破器进行网路导通检查,否那么不允许爆破。 (8)炮眼间距。在煤层中眼距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眼距不得小于0.3米。 (9)无封泥、封泥缺乏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短母线爆破。爆破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要用粘土炮泥填满封实。炮眼深度超过1.3米时,水炮泥封泥量不得低于40cm,水炮泥外用黄泥炮泥填满封实,但最小封泥长度不少于20cm。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
8、爆破;特殊条件下需浅眼爆破必须制定平安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023)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未起爆的装药炮眼,当班的队长、爆破工、安监员必须在现场和下一班的队长、爆破工、安监员进行交接,填写交接报告单,并同时向安监处汇报。 (11)爆破时出现拒爆、残爆必须由当班的队长、爆破工、安监员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开现场。 (12)严禁在工作面及其他爆破地点进行充放电和母线导通试验。 2、爆破工职责、权限爆破工职责: (1)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平安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 (2)必须严格执行炸药、雷管领退、存放、制做引药、定炮、联线、爆破和处理瞎炮等有关规定。 爆破工权限: (1)有
9、权拒领失效的炸药和未经电阻检查、编号的雷管。(2)有权抵抗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3)有权制止“三违,在不具备爆破条件时(如瓦斯煤尘超限、不检查瓦斯、通风不好、防尘措施不落实等)有权拒绝装药、爆破。 (4)爆破工因履行职责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越级上告。 3、炸药、雷管领退 (1)雷管发放前必须逐个进行编号和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逐发扭结。发放雷管的同时必须配发数量大于雷管数量20%的水炮泥。 (2)爆破工必须持爆破工证、领料单和领退记录本到药库领取炸药、雷管、水炮泥,并签字齐全。领退记录本要分别注明雷管、炸药的种类、数量及水炮泥数量。 (3)当班剩余的雷管由班组长清点核实,并在领退记录本上签字,
10、退回药库,严禁交给下班使用。剩余水胶炸药由班组长清点核实,在领退记录本上签字,可存放在当班使用的炸药箱内,严禁乱丢乱放。 (4)库管员必须认真清点核实爆破工退回的雷管,如果退库数与剩余数不符,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否那么追究库管员责任。 (5)严禁领取脚线不扭接,不编号及编号不属于自己的电雷管。 4、炸药、雷管运送、存放 (1)工作面必须建立标准化火药存放硐室,标准如下: 距离:距采煤工作面平安出口不得小于50m,综放工作面不大于200m。硐室要求:宽不小于2m、深不小于1.5m、高不小于1.8m,门锁齐全,牢固可靠,通风良好。 装备要求。炸药箱、雷管盒、专用炮头箱、放炮器、放炮母线、炮棍、竹
11、签。放炮制度、放炮员正规操作流程、岗位作业标准、炮眼布置图。 附近有灌水炮泥水针和不小于一天用量的成品炮泥。炸药存放量不得超过24h用量。 装配引药前,必须按一次爆破所用炮泥量备好炮泥,灌好水炮泥,水炮泥要饱满,损坏的水炮泥应退回药库。每次装配引药数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按规定在平安的地点进行装配,不得由他人代替,并有专人(班组长、安监员)负责监督,装配好的引药雷管脚线必须扭结。引药装配以后,必须清点数目,放在专用炮头箱内,以防散失。 (2)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熟悉煤矿平安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炸药、雷管运送时必须分装在药包和雷管盒内。背送水胶炸药必须使
12、用玻璃钢药箱。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具有耐压和抗冲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不应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4)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每一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集中的时间段,沿井筒上下。 (6)到达工作地点后,必须把炸药、雷管分别放在合格的炸药箱、雷管盒内,并上锁,工作面必须放在火药硐室内。 5、爆破器具管理 (1)对爆破器、爆破母线实行统一编号管理,每次升井后及时进行维修。(2)爆破器升井后,必须用爆破器参数
13、测定仪进行性能检查,严禁发放不合格的爆破器。 (3)工作面爆破母线应使用小电缆并保证长度。躲炮距离为:上下拉线距离不小于50米。爆破母线严禁明接头,严禁使用裸线和铝芯线。 (4)炸药箱、雷管盒、专用炮头箱、炮泥箱、水炮泥箱、放炮器、放炮母线、炮棍、竹签、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放炮制度等,在火药存放硐室附近,必须有灌装水炮泥的水针和不少于一天用量的水炮泥,炮泥用专用铁箱存放或设立专用炮泥池子并存放在火药硐室附近。 (5)火药存放硐室必须安门上锁,其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6)剩余水胶炸药必须由班长清点核实,并在领退本上签字,存放在炸药箱内,存量不得超过一天的用量,严禁乱丢乱放。 6.装配起爆
14、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装配起爆药卷必须由爆破工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必须在火药硐室内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插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起爆药卷装配以后,必须清点数目,放在专用炮头箱内。 7、爆破工员、班组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装药:工作面空顶距离超过规程规定,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爆破地点20米以内,有未去除和撤出的煤、矸、矿车及机电设备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三分之一以上时; 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积飞扬时; 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到达1%时。 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工作面风量缺乏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炮眼内煤(岩)粉末去除不干净时。 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发现瞎炮未处理时。 8、装药 (1)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电雷管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