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财政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标准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缓解各乡(镇)普遍存在的财政困难、资金周转难等现象,保障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行,确保乡(镇)根本支出需要,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XX县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客观公正地处理乡(镇)财务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根据当前公共财政开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根底,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是符合我县实际。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进一步标准乡
2、(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开展。 二、根本原那么 (一)县、乡利益分配不变原那么。严格按照县乡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原那么,在乡(镇)财政体制实施期间,除财税政策调整外,乡(镇)财政收支范围和定额上交(补助)基数不变。 (二)乡(镇)的预算分配权不变原那么。乡(镇)政府按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自主决定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三)乡(镇)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那么。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乡(镇)所有,县财政不得集中或平调。 (四)财务审批权不变原那么。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
3、范围内的各项支出,其审批权,仍按乡(镇)原有规定程序办理。 (五)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那么。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乡(镇)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 (六)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那么。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三、“乡财县管乡用的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是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做到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核算权相别离,由县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 (一)预算共编。县财政局、乡财股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
4、排的具体指导意见,报县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经济和社会事业开展的需求,编制本级预算草案,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经批准后,由乡(镇)财政所及时批复至各单位,同时上报县财政部门。乡(镇)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执行。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需调整的,由乡(镇)政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报县财政部门审核。 (二)账户统设。撤销原乡(镇)各站所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由乡(镇)财政所统一在金融机构开设“收入待解户、“根本支出户、“专项资金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四个账户。 “收入待解户仅限于乡(镇)所收的契税、耕地占用税、预算内行政事业性收费
5、、罚没收入、预算外收入及乡(镇)各站所的上级补助收入的报解。“根本支出户主要用于各乡(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其他工程的收支核算。“专项资金专户主要用于“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抗震安居等国家明文规定需要进行专户核算的专项资金,实行一个账户,分账核算的方法。“村级资金专户主要用于村级的转移支付资金的收支核算。 (三)集中收付。乡(镇)财政预算收入和预算外收入按有关规定分别上缴县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根据乡(镇)财政预算和用款方案,定期拨付到“根本支出户。根据我县特殊环境,在以上措施的根底上,各乡(镇)还将严格实行“支出限定用款额度,逐级核定下拨和预提备用金制度(阿恰、启浪、玉尔其、盖孜力每月用款
6、额度5000元,柯坪镇每月用款额度2023元)各单位不得超额支出,不得向银行或私人举债。如遇特殊情况,报县财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可动用预提备用金;村级财务可参照执行。 (四)采购统办。各乡(镇)的物品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XX县区政府采购实施细那么及XX县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批量在2023元以上的采购工程,必须依照集中采购目录,编制和申报采购方案,由乡(镇)财股按照预算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乡财股从“收入待解专户直接转入“乡(镇)政府采购专用支出户进行集中采购。 (五)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财政、乡财股,乡(镇)票据采
7、取“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行的管理方法,做到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禁坐收坐支。未经财税部门监制的票据均为非法票据,乡(镇)不得使用。村级财务使用票据向财政所提出申请,实行限量领购、以旧换新制度。 县财政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四、操作方法 (一)机构和岗位设置 1、县财政局设立乡(镇)核算中心 乡(镇)核算中心主要职责是代理乡(镇)财政职能,专门管理乡(镇)财务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汇总乡(镇)年度部门预、决算报表,审核各乡(镇)用款方案,监督预算的执行,负责乡(镇)各项收入的分配和资金的拨付与管理,办理乡(镇)财政收支结算,负责票据管理,按月向乡(镇)府XX县区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8、 2、乡(镇)设立会计核算站 主要职责是管理、核算乡(镇)及所属站所各项财务收支、税收管理,并承担乡(镇)财政所“两免一补等职能。实行财政所、农税所、核算所“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联合办公机制。另外,乡(镇)核算站内设财政结算员、会计核算员、出纳员、农税征管员、票据专管员。财政结算员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办理与乡(镇)政府各部门及县财政局的结算和对账,负责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收入数据的录入,按月编制乡(镇)财政用款方案,办理乡(镇)政府经费支出的请拨,负责向乡(镇)有关领导提供本预算单位预算会计报表,负责乡(镇)财政票据的领取和缴销,监督乡(镇)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户(
9、库)。会计核算员负责乡(镇)各单位日常会计核算,按行业设多个岗位提供财务报表,办理年终决算,按月向乡(镇)政府和所属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办理年终决算,出纳员负责核算站现金、支票的管理和收付结算业务。农税征管员负责乡(镇)范围内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涉农专项资金的兑付及发放。票据专管员负责票据的领取、发放、核销,建立票据管理台账。 3、乡(镇)及其所属站所各设一名报账员。 主要负责本单位用款方案编制,解决收入,报送收支单据等。 (二)建章立制 主要制定乡(镇)核算中心工作职责、报批程序、业务办结时限、股长职责、各业务岗位职责、乡(镇)核算站站长职责及核算员、会计员、出纳员、农税征管员和票据专管
10、员岗位职责。 (三)人员培训 重点培训财政部门预算的知识和根本要求、非税管理的操作要求,乡(镇)核算站如何建立核算体系、设立各类总分账、明细帐;结算员的结算、对账程序和各部门报账员的报账时间、审批程序、票据台账的建立和领取、核销程序。 (四)收入管理 1、国、地税部门征收的各项税款由税务部门直接缴入县级国库。 2、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契税、耕地占用税收入、其他预算外收入、乡(镇)借款等收入全额缴入“收入待解户,归集到“非税专户和国库集中管理。 (五)支出管理 1、全面推行乡(镇)人员工资县级统发方法,把工资发放作为乡(镇)财政支出的第一顺序,对乡(镇)全额编制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统发,银行
11、待发;对其他个人支出如: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等按预算安排,钱跟人走,确保拨付到位。 2、上级安排乡(镇)使用的各类专项资金,除继续实行县财政报账的以外,其他专项资金由相关业务股室直接拨付“专项资金支出户。 3、对直接支付给农民的粮食补贴、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救灾优抚补助等国家对农民个人的补助,由乡(镇)核算站出具相关表格,报经相关股室和乡(镇)财政部门审批后从县国库或专户直接拨付乡(镇)“专项资金支出户,由乡(镇)核算站统一组织发放。 4、乡(镇)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先由乡(镇)及其所属站所的报账员提出用款方案,经乡(镇)领导签批后由乡(镇)核算站集中报“乡(镇)核算中心审核。乡(镇)核算中
12、心审核后由国库或非税专户拨入“根本支出户,由乡(镇)按照规定使用,每月末开支单据经乡镇(站、所)长签字后,由核算会计审核加盖乡(镇)核算站图章入账。 5、乡(镇)政府的采购工程,由乡(镇)各单位提出采购方案,报乡(镇)财政部按预算审核后,交政府采购中心办理,采购资金由国库或非税专户划入县政府采购专户直接支付。 6、各乡(镇)的根本建设工程,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预、决算,乡(镇)根据评审中心的评审结果,按工程进度提出根本建设资金申请,由国库或非税专户直接划入“专项资金支出户。 7、为保证乡(镇)机关及各站所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办公需要,由各部门报账员提出用款方案,单位和部门领导签字,报经核算站审
13、核后,预拨一定限额备用金。 8、以上各项支出的用款方案和拨付凭证,均保存、保存在乡(镇)核算中心备案。 (六)收支对账 1、乡(镇)财政结算员要建立乡(镇)分部门、分收入工程台账,按月与各部门进行收入结算,将收入与缴费相核对,定期清理各部门领用的票据,确保收入的及时足额入户(库)。 2、乡(镇)财政结算员每月定期与乡(镇)各部门报账员核实备用金使用情况。 五、配套措施 (一)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乡村两级政权的支持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乡(镇)开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各乡(镇)财政要加强税收征收力度,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应
14、收尽收,坚决维护税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同时要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乡(镇)所有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预算外收入要全部上缴县级开设的乡(镇)“收入待解户中,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定期将“收入待解户中的收入分别缴入县国库和预算外专户,实行综合预算,严格做到收缴、罚缴别离,提高预算内外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县级财政不得在财政体制外调用乡(镇)的财力。 (二)标准乡(镇)财政支出管理。乡(镇)财政要明确乡(镇)支出范围,健全各项开支标准,完善财务审批程序,从严控制一般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原由乡(镇)统筹费开支的乡村两级办
15、学、方案生育、优抚、乡村道路修建四项事业经费支出,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编制预算,结合可用财力,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三)清理乡(镇)银行帐户、核实乡(镇)债务。全面清理乡(镇)银行帐户和票据,摸清乡(镇)收入家底。认真清理核定乡(镇)债权债务,并逐一登记造册,上报乡(镇)财股备案,严禁借清理债务之机变相增加债务。 (四)核实财政供养人员。要会同编办、民政等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各乡(镇)党委、政府、事业单位在编、超编人员、乡(镇)自聘人员和机构改革分流人员,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逐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严格控制乡(镇)财政供养人员。 (五)加强乡(镇)财政所管理。实行县财政局管理为主、乡(镇)财政配合管理形式。由县财政局负责乡(镇)财政所岗位设置、人事安排、业务管理考核和文明所创立等事宜。 (六)加强催促检查,严肃改革纪律。各级财政要层层建立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实施步骤 为顺利开展此项活动,经过学习、考察、调查摸底,将XX县区“乡财县管乡用分四个阶段实施,各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