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宪政与人大工作 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问世,标志着我国进入宪政的新时代。50年来,尽管我们的宪政开展道路崎岖坎坷,但宪法,特别是现行宪法,对社会主义的民主建设的推进作用无可替代,功不可没。党的十五大确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后,依法治国,特别是依宪治国的重要任务就摆在我们面前。本文认为,宪政最大的特点就是主权在民,而我国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机关,充分表达着宪政的思想。因此,要实践宪政,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为适应宪政的要求,人大工作必须具备充分表达民意、公平公正、限权意识和社会主义特色等特点。 一、宪政的特征:
2、主权在民 人类社会的终极目标是,把人与人组织起来,以维持社会的和平、自由和繁荣。实现这一目标的不同方式,造就了不同的社会结构体制。当社会把最高权力归属于一个人的时候,便是君主体制;归属于少数人的时候,便是贵族体制;归属于大多数人和全体人时,便是民主体制。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建设主体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多种方式,发挥它们的合力。但在诸多方式中,宪政无疑是最根本的方式,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最高形式。 历史是真理的火把。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公布的美国联邦宪法。尽管这是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但它确立了宪政体制,即主权在民的国家体制,是个伟大创举,对人类社会开展作出
3、了重大奉献。 当今几乎所有国家都把“人民主权作为一条重要的宪政原那么,并通过民主选举、公民表决或其他民主方式来表达这一宪政原那么,从而使民主有了最坚实的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根基。因而,宪政最大的特点就是,表达了国家的权力属于大多数人或全体人民,而不是掌握在一个人或者少数人手中,即通常所说的主权在民。 二、人大性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机关 我国的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的选择,是历史的选择。 中国有着漫长的封建专制的历史。追求民主思想,仅始于近代。十九世纪中叶,西方的坚船利炮轰开了中国紧
4、锁的大门,包括民主意识在内的西方文明东渐的进程加快,并对中国传统的封建专制思想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以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等为代表的先知先觉者,勇敢地站到历史的前台,试图通过资产阶级的改良和革命,改变中国的命运,建立现代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然而,他们失败了。从二十世纪初开始,中国共产党领导工农群众,用枪杆子历经28年的浴血奋斗,推翻旧的专制统治,创立了以人民当家作主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制度。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迅速制定了宪法,确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以根本大法的形式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革命成果。 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方法。规定县乡两级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
5、生,全国、省(自治区)、设区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级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保障了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性质。 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决定重大事项、监督权和人事任免等职权。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的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以集体行使职权为特征。所有的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权力一律平等。这一点与行政机关实行的首长负责制差异很大。人大集体行使职权,是由人大的性质决定的,目的是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策不会变成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而是表达着多数人的意志,从而就更能充分代表广阔人民的利益。 三、宪政制度下人大工作的特点 宪政的特征就是主权在民,而人大及其常委会
6、正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机关。因此可以说,人大工作就是宪政制度的具体实践形式。随着依法治国工作的深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也更加重要。人大工作如何更充分地表达宪政思想,适应依法治国新形势的要求呢。我们认为: (一)人大工作必须真正表达民意 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主权,实现当家作主的主要途径有两种:一是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二是在基层实行群众自治,由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着人民的意志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那么,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同选民和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经常倾听和收集他们的意见,反映广阔人
7、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 从目前人大工作的实践看,我们感到,普遍存在收集民意的渠道还不够畅通;社会各阶层在人民代表大会中所占比例失调。尤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人农民所占比例奇少。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决策的依据过分依赖其他部门的报告,缺乏主见。要改变这种状况,一是要拓宽民意的收集渠道,做好经常性的广泛的社会调查工作。在电视、播送、报纸等媒体(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开设论坛,让人民群众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二是要逐步改变目前各界层代表所占比例严重失调,党员干部偏多,一般群众过少的状况。让社会各阶层的人士的呼声都能有时机表达,改变目前占人口绝大多数工农群众,代表比例特少,成为社会弱
8、势群体,意见无法充分表达,权利容易被侵害的现象。从实践来看,工农代表素质并不低,而且往往敢仗言。如我市的纪是安、赵秀珍就是这类代表。三是人大要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直接听取群众的声音,掌握第一手材料,而不是在作出决策时,仅听有关部门的汇报,人云亦云,缺乏主见。 (二)人大工作必须表达公正、公平原那么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因此,人大工作的公正、公平性就显得尤其重要。如果人大工作不能保证公正公平,国家其他机关的公平公正性就无从谈起。20世纪著名的思想家罗尔斯提出的正义论指出,正义不是个人的品质问题,而是社会制度结构问题。正义的社会结构
9、特点是:所有人享有同样的权力和义务;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但必须符合处于最不利的地位的人最大的利益;在时机平等情况下,公共职务向所有人开放。正义论还提出,法律或决策的制定者必须与所制定的法律或决策内容没有利益关系。因为“在可能的情况下,任何机构和群体者会把立法作为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时机。因此,立法机关的立法工作,要保证其公正公平,必须在无知之幕下,即在确知与自身利益无关的情况下进行。而我们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作出某项决策前,过多地听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部门意见。在这种情况下的立法或作出的决策就难以保证其公正公平性,就容易保存部门利益的痕迹,就会容易侵犯其他公民或群体的正当权利。因此,我们认为,人大工
10、作要保证公平公正,就必须尽快摒弃有知之幕下的决策行为。 (三)人大工作必须表达限权思想 “权力总是倾向于增加权力。它喜欢自己是一个目的而不是一个手段。(马里旦语)换句话说,权力具有扩张性、腐蚀性和渗透性。为了防止权力的异化,就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对它进行合理拆解,建立有限的、分立的和负责任的权力架构,因而权力运行的宪政化也就成了应然之义。 在我国,由于受几千年封建等级观念的影响,有少数干部存在模糊认识,没有弄清权力与职责、权利与义务的根本内涵,出现了独断专行,导致了权力的严重失控。要解决这种弊病,就必须限制和标准权力。 监督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个主要支柱,它对保障国家机器运转是不可少的。不监督
11、,不限制,权力就可能会失控,就可能被滥用,一些公民和集体的权利就会被侵害。这样的事,不胜枚举。最近暴光的我省XX县区教育部门居然在一年半内吃掉分掉教育经费680万元。信宜县居然把投资300多万元的中学生宿舍楼建成无招投标、无设计、无报建、无资质施工,无质量监督的“豆腐渣工程。还有被司法部门滥用职务,差点送命的。1994年XX省XX市的李少奎,被以杀人罪判为死缓。正是在司法部门的刑讯逼供和“不招就死,招了可以宽大处理的诱骗下招供的。最近,一个叫杨华的人成认是他干的,李少奎才被恢复自由。李少奎说,好在他主动招了,否那么早就枪毙了。 社会契约思想与西方宪法、宪政紧密关联,可以说,没有社会契约思想,就
12、不可能有西方宪政文明。根据契约论思想,人民为了防止自己权利的侵害,就制定宪法,用以限制政府的权力。在我们国家,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限制政府的权力相当一局部的任务就落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身上。因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肩起监督的职责,限制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的行使,确保人民的利益不被侵犯。 (四)人大工作必须表达社会主义特色 我们国家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是国家的真正主人。在资本主义国家,“金钱是政治的母乳,他们的民主只是有钱人的民主。如美国的选举制度造就其独特的“金钱民主。1996年美国大选花了9亿美元,据报道,今年大选要突破2023亿美元。没有雄厚的金钱作后盾,任何人也别象成为美国的总统。而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公民选举人大代表,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国家机关领导人就完全不同,任何公民,不管财产、出身一律平等,唯德才是用,不需要金钱作为资本。因此,人大工作突出社会主义的特色,充分保护和调动人民真正能当家作主积极性,以确保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性质永不改变。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