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方的环境要求 环境保护是每个公司进行生产、活动和效劳时都必须考虑的问题。我们认识到,与其他经济组织一起,节约资源与能源,保护生态、保护我们赖以生存和开展的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因此,在积极推进公司技术和经济许可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行动的同时,为了加强与公司相关方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实现污染预防以及环境行为的持续改进,对物料、效劳供应商、工程合同方、废弃物处理者等相关方特做出以下要求:1、所提供的产品及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效劳满足(或设法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减少包装材料;2、在生产、活动或效劳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弃
2、物、噪声等)应制定方案、采取措施到达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每年都要有明显的削减,直至达标);3、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应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生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等,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的使用的生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并对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妥善处置;4、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储运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露等事故,造成对环境的污染;5、在储运过程中,应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车辆排放的废气、噪声及车辆冲洗废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扰乱公司附近居民的生活;6、为了催促相关方的环境保护行为,本公司将对需重点施加环境影响的相关方进行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是否理解本公司的环境方针;是否因环境保护问题受到相关方的投诉;是否因环境污染事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环保部门的处分;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或已有明显的削减。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本公司将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不符合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或已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业的企业,本公司将会采取减少订货、更换供应商等措施施加影响。为了使地球有一个可持续的未来,我们期望所采取的旨在保护环境的活动得到相关方的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