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道酬勤作业现场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治理制度 目的Object为加强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治理,保障员工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保障公司平安消费,特制订本制度。范围Scopeu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的治理。u 本制度援用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标准GB-50160-92、化工企业平安治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年04月的相关条款及内容。职责(Responsibility)u EHS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按本制度要求监视治理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平安措施执行情况。u 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负责本制度的审核及贯彻执行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平安治理制度。内容(Cont
2、ent)防火、防爆治理: 4.1.1防火、防爆的一般要求: 应按照火灾危险程度及消费、维修、建立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EHS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平安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消费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
3、、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假设必须用铁质工具,那么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纳其它平安措施。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消费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纳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必须加强火源治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平安消费动火制度的规定。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
4、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按照工艺过程的详细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消费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装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备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EHS部批准。 厂内所有职工必须进展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
5、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4.1.2消费装置的防火、防爆要求: 按照消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构造、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平安设备,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平安规程,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等标准、规程的有关要求。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平安联锁装置等设备。 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保持通风状态,必要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以下,如与平安联锁配合,其联锁
6、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以下。 所有自动操纵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操纵系统。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展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平安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展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平安监察规程。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标准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展涂色。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备,但不
7、宜单独采纳单向阀。 因反响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备。 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按照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操纵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防止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消费设备或储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平安方向,并按照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各易燃易爆物料消费装置、建筑物、构筑物和储罐
8、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平安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米以上。 严防三串:高压系统向低压系统串压;消费系统向生活系统相串;易燃易爆系统向平安系统相串。4.1.3消费工艺操作的防火、防爆要求: 要采纳进的平安工艺方法、工艺装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危及消费平安的工艺,工艺指标、平安装置、信号联锁能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各操作岗位都应有完善的操作规程、工艺指标、平安技术规程以及防止突然停电、停水、停汽等造成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消费操作人员要通过技术培训和
9、平安技术教育,到达“三明白四会,经平安技术考试并获得平安作业证之后,方能上岗独立操作。 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按岗位操作法精心操作,严格操纵工艺指标。 操作人员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坚持定时、定点、定工程的巡回检查,觉察异常或事故时及时报告,果断处理,认真记录,交待明晰。 操作人员要经常检查指标装置、平安联锁、报警、防静电接地等一切防火防的设备,使其运转正常,灵敏可靠。 严格执行票证制度,开车前必须认真进展全面检查,做到确认符合平安开车条件。 对没有办动火证、平安检修手续不全等行为,操作人员有权制止。 消费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平安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在
10、危险要害区域岗位从事正常消费操作、设备维护检修、现场监测的临时性作业视为危险要害区域岗位消费性作业。4.1.4电气的防火、防爆要求: 所有电气装置中,由于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电气装置,其金属局部均应有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应接地局部如下: 电机、变压器及其它电器底座和外壳;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局部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配电、操纵、保护用的盘(台、机)的框架; 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线盒,终端盒的金属外壳和电缆的金属护层,穿线的钢管; 电缆支架。 消费、贮运、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空气别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
11、设备管道; 用空气单调、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展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展。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备,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操纵在平安流速以下。 接地线与独立避开雷针的接地线之间间隔不应小于3米。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不管其电压大小和安装位置的上下,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局部,均应可靠接地或接零。 爆炸危险场所不得利用金属管道、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金属构架、电气线路中的工作零线,作为接地或接零。 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展移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