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为深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按照质量、安全治理各项要求,持续完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体系,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做到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以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1、建立体现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措施,坚持住宅工程验收交叉管理,结合业主开发日,推动业主预验房制度,实行住宅分户验收结果按户公示制度,提高分户验收比例管理。 2、推进工程质量保证金托管制度改革。积极响应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推行工程质量保证金用保函替代
2、制度。 3、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标准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结合日常检查,开展检测活动抽检,起重机械及工程实体检测比对检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年度动态考核等。依法严厉打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报告的行为。落实不合格检测结果报告和台账制度,制定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相关措施,对不合格报告占比低于1%的检测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单位。 4、完善工伤投诉处理制度。建立工伤事故“研判、责任、警示的三级处理制度,发挥建设单位作用,减少工伤事故。 5、全面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突出深基坑、高支模、暗挖、起重吊装及盾构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局部项工程管控。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
3、制、论证及实施等制度,开展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验收评分制,积极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6、制定我县建筑工地复工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指导全县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工程质量安全,催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制度,实现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双胜利。 7、建立完善监管体系。狠抓监管队伍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制订局质安站工作人员综合评分考核制度,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表现优异的人才给予提拔重用,对质量安全管理评分落后的人员给予降职或离岗处理。以网格化监管为体系,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名监督人员。 8、严格亡人事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严肃追究亡人责任事故工程参建单位及个人的责任,倒查相关监管人员履责情况,倒逼安全监管和主体两个体系有效运转。 9、成立质量安全专家库,积极引用第三方力量给予监督。建立一支作风正派、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熟悉工程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的专家队伍。 10、结合质量、安全、扬尘治理等各个专项整治任务,积极开展每半年一次起重设备专项检查活动,夏季、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等系列活动。结合季节特点,开展节后复工、疫情防控、汛期防洪、中高考禁噪、防暑降温、冰冻雨雪、冬季火灾及重要活动、节庆的“双随机督查及保障工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