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大中学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平安,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2023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五、学校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食堂当天菜谱记载情况,逐一对照检查,假设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按学校平安责任目标管理和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