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依法处理妇女信访问题的调研材料 依法处理妇女信访问题,是妇联信访工作的开展趋势和必然要求。做好妇女这一特殊群体的信访工作,并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大局稳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一、根本现状 1、妇女信访的特点 (1)信访内容多。过去妇女信访多是婚姻家庭问题,改革开放和建立市场经济后,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问题明显增多。如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中的女职工下岗待岗及再就业问题、新一轮土地承包中农村妇女的责任田、口粮田、住房制度改革中的妇女住房问题等等,使妇女信访内容具备了多元性。 (2)解决妇女信访问题的难度大。过去处理妇女信访问题,多采用舆论呼吁、社会协调和行政监督手段。
2、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后,再象过去那样单纯依靠传统的方法,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形势要求我们必须依靠法律与社会各方面通力协作,综合治理,才能处理好妇女信访问题。 (3)上访妇女要求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增强。改革开放使妇女的文化程度、职业层次及年龄结构都与过去有较大不同,特别是经过普法教育,具备一定法律意识的上访妇女占相当比例,她们期望通过妇联组织依照法律为她们伸张正义,还有相当一局部上访妇女,不相信本单位组织或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认为妇联娘家说话好使,指望妇联组织借助法律为她们撑腰做主。 2、妇联信访的难点问题 (1)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残害妇女儿童案件时有
3、发生。在妇联信访中,婚姻家庭案件占70%,其中家庭暴力问题占30%。特别是妇女不堪忍受不幸婚姻的折磨,欲离婚而男方不同意,男方对女方施暴的案件较为突出。另外,离婚后男方对女方纠缠施暴的相当突出。据妇联信访统计,这类案件占信访量的20%。由此可见,家庭暴力已成为不容无视的社会问题。 (2)待岗下岗妇女再就业难,由此造成家庭矛盾突出,离婚率上升。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大批女职工待岗下岗,由于妇女再就业受自身心理和身体等方面的约束,再加上就业渠道不宽,致使许多妇女下岗后没有经济来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如果夫妻都是下岗职工,家庭矛盾激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双走向法庭。 (3)事实上的男女不平等,使
4、许多妇女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如在招生、招工、提干、住房等方面轻视女性的现象还程度不同的存在。 (4)在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一些单位和部门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执行缺少必要的监督措施,甚至对违犯这一法律,拒不执行这一法律的,没有制约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应有的法律效力。 二、依法处理妇女信访问题的对策 依法处理妇女的信访问题要从国家改革开放的大局出发,准确有效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改革开放既给广阔妇女创造了开展的机遇,同时也给一些妇女带来了暂时的问题和困难。这就要求我们,要从国家整体利益与妇女利益,妇女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结合上把握妇女信访工作,为
5、妇女群众争取合法、长远的利益。 1、依法处理妇女信访问题的工作思路 (1)依法处理妇女信访问题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工作机制和网络。在逐步加强各级妇联信访工作的根底上,依托或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在形成社会化的维权工作机制和网络上想方法、见成效,将是妇联组织加强信访工作的重要突破口。 (2)依法处理妇女信访问题应逐步向通过推动立法、出台政策、分类逐项解决的方向开展。我们要把难以解决的同类问题综合汇总,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在推动法规、政策出台上下力气,以提高妇联信访工作效率,改善妇联信访格局。 (3)依法处理妇女信访问题要发挥群团优势,多渠道,多种方式解决问题。妇联组织具有群众性
6、、社会性、统战性的特点,可以广泛地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层面,运用法律的、行政的、舆论的、社会的多种手段开展工作,在依法解决妇女信访问题中发挥特殊作用。 (4)依法处理妇女信访问题要树立尊重实践,敢于创新的观念。妇女信访问题,往往能够反映社会生活中的敏感问题,有一定的代表性,有时一个问题的解决就是一个突破,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妇联信访工作要勇于面对社会现实,承担起对社会负责的重任。 2、依法处理妇女信访问题的工作方式 (1)对广阔妇女进行普法教育,这是依法处理妇女信访问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一项根底性工作,是广阔妇女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教育形式。 (2)对
7、有困难的妇女实行救助。包括来信来访、受理投诉、解救帮教、调解纠纷、查处大要案等,直接表达妇联组织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依法保护。 (3)参与民主监督和执法检查。在立法、司法、执法、监督等法律建设的各个环节上开展工作,立足于制定和完善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推动解决法律实施中的妇女信访问题。同时,妇女陪审员要在婚姻家庭及其他保护妇女权益重大案件中参与陪审,实行群众监督。 (4)成立维护妇女权益专门法庭。由于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条文,特别是对侵犯妇女权益制裁性的法律条文比较少,比较分散,客观上为审理有关案件,依法解决妇女信访问题带来一定难度,针对这一情况,有必要在各级法院成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庭,使妇女告状有门,在司法过程中得到较好的保护。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