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正职调整备案制意见 内容预览: 为加强对乡镇干部特别是乡镇党政正职的宏观管理,保持乡镇干部相对稳定,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和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意见(皖组字xx4号),以及中共xx市委办xx48号文件要求,制定此意见。 一、通气备案的对象1.拟提任乡镇党政正职的人选。 2.拟调整交流的现任乡镇党政正职。 二、调整变动的主要条件1.乡镇党政正职一般应在现岗位上任满一届,方可调整变动。 2.提任乡镇党政正职人选,必须符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 3.现任乡镇党委书记拟提拔为副县级干部人选,必须是在履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直接责任人职责考核中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三、通气备案的程序和要求1.提任乡镇党委书记、或通过交流离开乡镇党委书记岗位的,须在调整前通气,调整后备案。新提任或平级交流的乡镇长 如果你需要此原创文章,请立即点击咨询客服老师吧。 如果你需要定制一篇独一无二的原创文章,请申请原创写作效劳,1-3天即可交稿,满意为止。 如果你需要发表文章,但文章可能还没写好,请点击论文发表效劳,即可快速见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