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 2023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全面禁烧,镇政府特制订2023年度夏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状。具体目标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1、辖区内实现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记录,省、市、区督查组零查处。 2、收割秸秆及时清运、堆储,没有沿主次道路乱堆乱弃现象,不发生一起因秸秆下河引起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或因大面积燃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辖区内无燃烧杂草、垃圾、落叶等现象。 3、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秸秆还田、堆储等综合利用率达70%以上。 4、辖区内以村(居)为单位,开展秸秆还田试点。 5、加快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每个村(居
2、)建设1处以上集中堆放点。年内培养至少1名秸秆综合利用大户。 二、措施落实 1、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专门机构,层层分解目标任务。 2、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手段,进一步提高广阔群众的资源意识和环保意识,使“露天燃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理念家喻户晓。 3、建立秸秆禁烧“包保到户责任制,加大巡查、督查和处分力度。对利用机械收割的,要求留茬高度低于15厘米。 4、制订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实施方案,鼓励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确保奖惩鼓励政策落实到位。 5、实行保证金制度,向镇政府缴纳保证金3000元。 三、考核奖惩 1、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责任
3、落实、措施到位、综合利用、燃烧秸秆、执法处理和宣传报道等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2、镇政府组织对本责任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上级抽查结果(含卫星遥感监测情况)一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3、镇政府将组织对各村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专项考核、通报。镇督查组每发现1个着火点,或秸秆抛入水体处,每个自然村罚200元,村主要负责人再罚20230元。或卫星遥感发现1个着火点,或市环保局、水务局、农机局等部门及市巡查督查组发现3个着火点(焦斑)或秸秆抛入水体处,村罚500元,村包片责任人处分200元。对零着火点的村,奖励5000元。 袁寨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盖章)(盖章) 镇长(签字):书记(签字): 二一三年六月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