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委员会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近几年来,随着各项事业的开展,我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队伍日趋壮大,她们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调动她们的积极性,及时了解她们的要求和愿望,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鼓励她们发扬“四自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发动妇女更好地为“三个文明建设发挥聪明才智,根据中央有关文件和全国妇联章程中关于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建立妇女委员会的规定,以及省委关于我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妇女委员会的要求,各有关单位都相应地建立了妇女组织,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委员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
2、妇女委员会的性质妇女委员会是党组织领导下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妇女组织的指导。二、进一步明确妇女委员会的任务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女性。2、贯彻、执行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女联合会执委会会议精神,完成妇女联合会部署的工作。3、开展“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组织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培训学习等活动,提高妇女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4、代表和维护本单位妇女的合法权益。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
3、监督。认真做好本单位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她们的意愿和要求,推进男女平等根本国策的落实。5、宣传、表彰妇女先进典型,向有关部门和妇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6、增进妇委会之间以及其他妇女组织之间的联谊,加强交流与合作。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活动。7、完善妇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女委会的组织设置、妇委会主任产生方法及待遇落实 妇女委员会由本单位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假设干人。妇委会全体委员会议推选妇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妇委会可设宣传、组织、权益、妇幼保健等委员,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妇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妇委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 妇委会主任可专兼职结合,妇女人数较多的单位应适当配备专职妇委会主任。妇委会主任要由本单位素质高、能力强、热心妇女工作,有较高群众威望的女干部担任。妇委会主任经妇委会全体委员或单位党组织推荐产生后,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县妇联备案。妇委会主任享受所在单位中层干部待遇。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