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消费委员会平安职责 1 结实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贯彻平安消费“五同时原那么;确立本单位平安消费目的并组织施行。2 在新、改、扩建工程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健全平安设备。3 监视考核平安消费责任目的,审批平安消费奖惩方案。4 不连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消费运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操纵结果。按照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操纵措施,消减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5 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方式的平安检查,并迅速做出处理。改善劳动条件和年度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及时处理严峻隐患,对本单位无力处理的严峻隐患,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6 编制企业年度平安消费费用提取比例和使用方案,对平安费用的提取与使用施行监视检查。7 对工程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根底设计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平安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展治理。8 组织对公司发生的严峻事故进展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那么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严峻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9 安委会负责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的评审。10 安委会负责每年评审公司各项平安消费规章制度的适宜性,并及时予以修订;当发生各项变更时须进展修订时可随时组织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