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生委扶贫开发与方案生育相结合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扶贫开发与人口和方案生育相结合工作的自觉性 实行扶贫开发与方案生育相结合,是统筹解决贫困地区人口与开展问题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市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已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开展的新阶段。建立健全扶贫开发与人口和方案生育相结合工作利益导向机制,提高贫困人口根本素质、自我开展能力和脱贫致富的步伐,是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客观要求。在扶贫开发中表达和优先扶持方案生育贫困家庭,能够有效提高贫困地区方案生育管理和效劳能力,大幅降低违法生育率,提高贫困地区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利于贫
2、困地区尽快改变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有利于贫困地区有效、稳定地解决群众的温饱和社会开展问题。因此,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形成扶贫开发与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开展的良好局面。 各区县人口计生局和扶贫开发办公室要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扶贫开发与人口和方案生育相结合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扶贫开发与人口和方案生育相结合工作的自觉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统筹解决人口与开展问题,加快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 二、建立和健全“两结合利益导向机制,提高群众自觉实行方案生育的积极性 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扶贫开发部门要坚持把方案生育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根本措施。
3、通过扶贫开发与人口和方案生育相结合工作,不断提高贫困地区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扶贫资金方案安排与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相结合。市扶贫办每年根据省上和全市扶贫工作工程规划、要求,结合全市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在制定经济社会开展政策和全市扶贫工作工程规划、要求时,研究制定有利于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新举措,并在扶贫开发中表达和优先扶持方案生育贫困家庭,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合力。对到达省级优质效劳先进县标准的贫困区县,在扶贫资金方案安排时优先安排并给予适当增加;对出生政策符合率90%以下,出生统计准确率在95%以下的区县,扶贫资金方案安排时给予扣减。 (二)对方案生育贫困家庭和
4、人口计生工作搞得好的地方给予政策优惠。 1、在不改变扶贫资金的性质、使用途径、管理渠道的前提下,各区县在安排扶贫工程、资金及扶贫贷款时,要优先安排方案生育贫困户,特别是独生子女和双女户。 2、在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及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雨露方案培训的立项、资金安排上,要优先安排和扶助方案生育贫困户。 3、在安排千村扶贫人口搬迁工程时,要优先安排独生子女和双女贫困户搬迁。 4、在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扶贫工程和千村互助资金工程安排时,要优先安排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搞得好的县、乡、村及家庭。 (三)村方案生育干部参与千村互助资金发放。按照千村互助资金发放程序,把方案生育管理和帮扶开展经济结合起
5、来,优先为方案生育贫困户提供资金和技术培训。凡违反方案生育政策的贫困户不能使用互助扶贫贴息资金,也不能享受有关的扶贫优惠政策。 (四)在对贫困县工作评价中,实行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凡突破年度人口方案,出生政策符合率缺乏90%,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经费投入低于规定标准70%的,不得评为“扶贫开发先进单位。 (五)各级扶贫开发部门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在总结以往扶贫工作经验的根底上,进一步加大扶贫工作的力度,加强协作和配合,不断完善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程序。各级方案生育协会要将方案生育“三结合工作与扶贫开发紧密结合,统筹兼顾,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扶贫开发和方案生育相结合工作打下坚实根底。 三、加强领导,强化目标责任,促进扶贫开发和方案生育工作深入开展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