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关软件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机关办公软件使用管理,稳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维护公共利益和提升版权保护水平,从源头杜绝盗版侵权软件使用,保障机关办公计算机平安、稳定、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1.本方法适用范围为机关办公计算机(包括手提、台式机)。所指正版软件是办公计算机上安装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文字处理、电子表格、幻灯演示等)、杀毒软件和工作必备的软件。 2.委信息中心为软件资产的管理部门,所有计算机及安装软件须建明细台帐;更新、购置软件应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勤俭节约、科学合理进行软件配置,并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务年度预算。 3.采购的办公软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
2、约定,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的管理工作,并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在采购硬件验收时一并对应验收所采购的软件和授权书,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4.采购软件时应当对软件的兼容性、授权方式、信息平安、升级等售后效劳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应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新计算机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 5.新购计算机及软件,应由委办公室或信息中心向供应商索取软件授权证书和安装盘及随附物品等并予以核实。所有能够证明软件合法性的证书及文件等,一律及时由资产管理部门登记集中存放和保管。 6.计算机及软件资产的添置、淘汰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3、,并及时调整资产台帐;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许可到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办理处置手续。 7.委信息中心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办公软件的安装、卸载工作,并不定期抽查各处室正版软件使用情况,催促使用正版软件;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督人,计算机使用人员是软件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8.委信息中心应当结合计算机设备盘点工作,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经常性清查,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计算机使用人员应保证软件序列号对应安装在计算机上,软件序列号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不得擅自卸载正版软件,不得自行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 9.所有委机关办公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游戏、股票等软件,更不得安装使用用于攻击和窃取用途的黑客及木马软件。禁止安装bt、电驴等网络资源占用率大的软件。 2023.各处室用户在使用软件办公时,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严格执行相关平安保密制度,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平安、泄露工作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假设违反规定产生不良影响和造成违法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行政及法律责任。 11.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