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平安决定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平安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采取切实可行、标本兼治的措施,有效解决道路交通平安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突出问题,全面打牢道路交通平安工作根底,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现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平安监管的主体职责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平安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开展规划,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平安形势,认真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平安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催促抓好工作落实,为经济社会开展创造平安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按照中央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平安生产监管的主体职责以及平安生产工作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履行道路交通平安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安排、经费保障和考核奖惩等职责,切实将道路交通平安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开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行道路交通平安问责制。 (三)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机制。各州(市)、县(市、区)、乡(镇)人民
3、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在同级公安机关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是同级人民政府实施道路交通平安工作的专门机构,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部署,全面抓好道路交通平安工作。 二、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平安工作 (四)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那么,认真履行职责,把道路交通平安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4、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理,实施机动车登记、检验和驾驶人的考试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平安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定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和特点,及时提出做好道路交通平安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参与新建和改扩建公路竣工投入使用的验收工作。 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平安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组织实施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和平安隐患突出生产经营单位的平安综合整治工作;牵头调查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和标准,加
5、强对公路、桥梁的监测,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和配套的平安效劳设施,保障公路完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路危险路段的整治方案、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面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催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履行营运客车出站平安检查职责;依法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 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抓好城市建设规划落实,加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及时维修、养护道路,保持路面完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技术标准,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和完善交通信号灯、城市道路标志标线等平安设施,及时整治存在平安隐患的城市道路、桥梁
6、;对城市公共客运企业营运实施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把生产企业注册准入关,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机动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和不符合平安技术标准、未列入国家产品公告目录的车辆及配件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回收、销售报废汽车和擅自拼装、改装车辆的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检查机动车成品及配件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动车平安技术检验机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和机动车维修单位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情况;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拼装、组装的机动车;监督管理道路交通平安防护产品。 农业部门。负责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发证和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以及上道路
7、行驶拖拉机的平安技术检验、道路行驶牌证的核发等工作;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平安教育管理,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实施交通平安监管。 旅游部门。协助公安交通管理和交通运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监管;催促旅游客运企业落实平安管理措施,对导游和旅游客运车辆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平安知识培训。 宣传部门。指导开展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平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舆论监督。 教育部门。指导和催促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平安教育,将道路交通平安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坚决制止使用报废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等不符合平安条件的车辆接送师生。 司法行政部门。将
8、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内容,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监察部门。依法对各级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平安工作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参与调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对与事故有关的责任人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监察建议。 卫生部门。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体系,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救治机构做好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 环保部门。组织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和排气污染年度检测、污染防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动车的报废工作。 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有关保险企业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理赔工作,参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理赔的调查;会同公安交通管理、农业等部
9、门建立机动车信息平台。 收费公路经营企业。按照养护标准加强公路养护,积极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加强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技术状况的监测,对技术状况达不到标准要求,或者路基、路面、桥涵、附属平安设施受损危及道路交通平安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组织抢修或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道路客运企业。承担企业平安生产的主体职责,对企业平安生产的全过程负总责;按照平安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平安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积极排查和整改企业平安生产隐患,加强对所属客运车辆的日常检验、维护、检测和出站客运车辆的平安检查;抓好所属客运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和道路交通平安教育工作。 保险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对参保
10、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平安宣传教育;按照规定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理赔工作。 车辆所属单位。制定本单位车辆道路交通平安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道路交通平安管理责任,教育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全面抓好机动车出车前、行车中、入库后的平安检查,及时消除平安隐患;落实车辆维修、保养、检测和报废制度。 三、以创立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强化“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突出重点,严格管理 (五)全面抓好平安畅通县区创立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贯彻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措施为主线,以创立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全面构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网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创立平安畅通县区
11、活动纳入平安创立活动,切实加强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各州(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起一次死亡2023人以上或者两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实行政绩考核一票否决。 (六)全面落实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客运企业要全面抓好平安生产措施的落实,健全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建立驾驶人交通违法、肇事和不良嗜好档案,严把驾驶人出车关。发生一次死亡202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客运企业、客运站经营者,由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依法处分。 (七)严把客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申请或者增加中型、大型客
12、车准驾车型的,严把驾驶人的考试关;交通部门要严格按照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严把客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关。对发生超员、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客运驾驶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复训教育;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主要及以上责任的客运驾驶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撤消其驾驶证,由交通部门注销其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客运驾驶人,终身不得驾驶营运客车;对发生两次以上酒后驾驶或者超速50%以上和一次超员20%以上的客运驾驶人,由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和交通部门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抄告,责令
13、客运企业将其调离驾驶岗位,交通部门可以取消其从业资格;凡具有吸毒、嗜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驾驶人,客运企业一律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八)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监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客运车辆平安技术检验工作,保证客运车辆的平安技术检验率到达20230%。交通部门要催促客运经营者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对营运线路在2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车、旅游客运车辆,每年要进行两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旅游客运企业、客运站要认真落实客运车辆出车前检查制度和平安技术状况例保检验措施,配备专职检验员,严禁未经检查或者不符合平安规定的车辆出站。旅游企业不得组织使用未经客运企业、旅游客运
14、企业调派的营运车辆。 旅游客运车辆、高快客运车辆以及营运线路在2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于202223年7月31日前全部安装gps车载终端;逾期未安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检验和审验。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2至3年内,在全省实现核定载人9座以上的营运客车全部安装gps车载终端并纳入gps营运监控系统;单位自用的9座以上客车全部安装行驶记录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gps系统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分。 对到达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防止报废汽车流入农村及遥远地区。交通部门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对车辆综合
15、性能检测机构检测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要依法予以处分。 (九)严把客运线路审批关。对申请的营运线路属于非等级公路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平安生产监督管理、交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实地勘察,确认不具备道路交通平安通行条件的,严禁许可经营;已获得许可的,要调整客运线路;不能调整的,要暂时停止该线路的营运,收回有关证牌。从202223年7月1日起,禁止客运车辆于当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在达不到夜间平安通行要求的三级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客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202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除收回肇事车辆的经营许可证件外,从发生事故之日起1年内,交通部门不得受理该经营者新增客运经营申请。 (十)标准客运市场秩序。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公安交通管理、工商、城管等部门综合整治和严厉打击非法客运行为,标准客运市场秩序。 (十一)完善机动车保险制度。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各财产保险公司参与建立机动车信息共享平台,公安交通管理、农业等部门要及时提供机动车相关信息。要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作用,将有关机动车保险费率水平与道路交通平安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实行奖优罚劣,使平安驾驶人享受优惠、肇事驾驶人承担高额保费,催促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