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司法局法律援助行动意见 各街道司法所、街道团工委、局属中小学、市属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切实为未成年人尤其是为新市民子女及其家庭提供优质的法律效劳,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新希望法律援助关爱行动,特制定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促进和标准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法律援助纳入平安社市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建立完善的法律
2、援助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1、通过开展“新希望法律援助关爱行动,在未成年人当中开展法律援助知识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能力; 2、通过开展“新希望法律援助关爱行动,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提高家庭特别是新市民家庭,维护未成年人、维护新市民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3、整合资源为未成年人以及新市民提供优质、高效、准确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效劳。凡无经济能力的新市民家庭,在遇到涉法案件时,欲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可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效劳。
3、三、活动内容 : 1、开展送书籍、送法律、送效劳的“三送活动,把法律援助知识和法律效劳送到未成年人身边; 2、组织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律师事务所担任学校及新市民家庭的法律参谋; 3、面向社会公布未成年人维权热线,扩大未成年人维权途径; 4、开展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以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制讲堂、法律授课等专题讲座,提高维护未成年人、维护新市民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5、各中、小学校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联络站,由负责未成年维权的团(队)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经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后,负责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的宣传咨询、协调、效劳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要充分认识“新希望法律援助关爱行动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六五普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及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工作,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未成年人维权保护工作; (二)深入了解,增强实效。深入学校、深入新市民家庭,了解未成年人及新市民的实际需要,结合当前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实际,搞好法律宣传和咨询,帮助解决相关问题,增强开展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宣传,注意总结。做好“新希望法律援助关爱行动的宣传工作,注意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搞好工作调研,积极探索拓展工作范围,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推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