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汽车客运站平安运营治理规定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贯彻交通部汽车客运站治理规定和省道路运输治理条例,加强我站客运平安治理,落实平安主体责任,维护正常的站车秩序,标准我站与参营业主的运营行为,发挥车站的窗口作用,提高社会效益和运营效益,按照四川省消费运营单位平安消费责任规定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治理规定,现结合我站详细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客运中心站实行全方位开放运营,为旅客和车方效劳,坚持“旅客至一,信誉第一的办站方针。 第二章 站务治理 第三条 参营必备条件 凡在我站参营的单位和车辆必须运营管部门批准,符合从事客运要求,做到证件和手续齐全有效、车况良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
2、 (一)、所有参营车辆必须与车站签订进站应班(收费)协议,并缴纳信誉保证金和有关费用,由车站统一治理、统一安排、统一售票、统一结算,实行有偿效劳。参营单位和业户应自觉接受车站的监视、检查、治理。 (二)、参营单位在每月底前必须将次月的运转打算报送车站,以利于车站运营治理,各单位应按本站安排的班次、发车时间和规定的运转线路运转。因故不能应班的应及时向车站报停该班,报停后不得私自找其他单位或业户的车辆顶班,否那么不得结算当班营收,并按脱班处理。 (三)、凡进站参营单位的车辆必须接受车站的例保检查,检查合格前方可报班、应班。 (四)、凡进站参营单位的应班车辆必须严格恪守“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同
3、时主动配合车站做好出站签单手续。 第四条 车辆调度 (一)、参营单位、业户的车辆应按各自运转打算提早30分钟到站并准时应班。车站实行报班制,车到站后,应第二天九点往常班的,必须头天下午到调度室报班。不报班的,按脱班处理,造成的损失概由参营单位、业户负责。 (二)、参运单位、业户应当天班的车辆必须在应班时间30分钟前到调度室报班。服从调度的安排,并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发车库应班,不报班的视为脱班,同时车站有权对该班进展处理,安排其他车辆应班或顶班。 (三)、增开新班次或长时间报停班次,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按照实际情况签订协议方能进站应班和报停班次,未经同意和同意不得擅自新增和长期报停班次,否
4、那么按有关规定进展处理。 (四)、参营单位、业户车辆的班次、时间、脱班、停班、顶班、压班(延班)一律由车站统一安排和考核;空缺班次的安班、顶班,由调度提出意见,站长同意前方可执行。 (五)、应班车辆发生晚点、脱班、压班、顶班,责任损失按以下方法处理: 1、晚点:班车在应班时间15分钟前未到站的视为晚点,晚点一次处分一百元。 2、脱班:班车在应班时间往常未到位的视为脱班,脱班按班车全程满员金额计算。 3、压班:应班车站超过发车时间,如因车站手续缘故,应关闭车门,驶离车库,不得阻碍下一次班车。无正当理由视为压班,压班按每五分钟五十元处理。 4、顶班:班车发生脱班,车站有权视情况组织车辆顶班。顶班车
5、辆到达对方站后,应到站报班,车站安排应班(不报班的,不计算返程营收)。顶班车营收按去程满载营收100%,返程按满载营收的80%计算。 (六)、停班:停班时间最长不超过两个月,超过两个月,次班自动终止,不再恢复。班车因故无法应班,应申请停顿应班。 1、临时停班:由于交通事故和自然灾祸等不可抗拒的缘故,车方必须提早3小时通知车站报停,三天以上的,须书面申请,报停的班次不同意自行找车顶班。 2、加班车和末班车报停必须提早五小时通知车站,春运及法定假日和大型集会期间,无特别情况一律不同意报停,此期间强行停班按脱班加倍处理,一次处分三百元。 3、定线路始发班次月报停班不得超过5次,否那么视为自动放弃班次处理。 (七)、包车及加班车:参营单位及业主的应班车辆,不同意在本站私自组织包车和加班车。包车、加班车必须由车站统一安排、统一售票或办理包车等手续,所产生的营收按有关规定提取手续费。 第五条 上下旅客及行李 (一)、所有车辆(包括进站配载车辆)必须进站上、下旅客及行李,服从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