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旗下的讲话:遵纪,守法参考讲话常言道:“守法朝朝乐,违法日日愁,确实是说守法之人天天都过得欢乐,而违法之人却天天为本人担忧。要想解除本人的忧虑,就必须遵纪守法。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恪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标准,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假设不恪守交通规那么,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然翻书的沙沙声。关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珍贵,
2、由于人人都恪守阅览室的规那么,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假设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说话,这自由就消失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律是用来治理人民,约束人民的。假设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那么社会安定。倘假设没有纪律的标准,失去法律的操纵,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赖以生存、开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无法安居乐业。国际一些著名的法学家认为:“法律是一个国家强盛的表现,一个国家即便经济实力再强,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不能算上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看来,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长的一段间隔。尽管目前我国已经构建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守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事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等到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恪守的公共道德时,中华民族才能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