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节能就是尽可能地减少能源消耗量,生产出与原来同样数量、同样质量的产品;或者是以原来同样数量的能源消耗量,生产出比原来数量更多或数量相等质量更好的产品。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和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贯彻实施,确保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及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贯彻实施,坚持以节能降耗为重点,以提高能源利用率为核心,健全管理体系,完善考评机制,强化根底管理,抓好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2、节约型机关建设和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等工作,带头做好节电、节水、节油、节气、节费的表率,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工作重点 1、节约用电。降低空调能耗,夏季最高气温32或最低26以上、冬季最低气温0或最高7以下方可启用空调,夏季空调温度控制在26以上,冬季温度调至20以下。日常办公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的照明灯做到及时“开关。、复印机、打印机等电器设备,在未使用时应关闭电源,尽量减少待机时间。 2、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施的日常维修,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积极倡导用河水清洗车辆,绿地养护或景观用水使用河水或循环水;落实专人定期定时抄录水表,及时比较、分析用量,发现异常立即进行
3、管网检查,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3、节约办公用品。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性价比高的办公设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发,文件的起草、修改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提倡双面印刷,减少重复清印次数;印发文件要严格控制发放范围及数量;提倡修旧利废,对打印机、复印机硒鼓提倡采用“再生或灌装两次后报废。 4、降低公务用车消耗。严格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审批、调度、考核等管理制度,严格禁止公车私用;提倡在集体公务活动中合乘公务用车;实行车辆统一定点维修保养,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减少车辆费用支出。 5、抓好建筑节能工作。新建建筑要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
4、具和产品;要进行系统化节能设计综合评审和施工节能过程监管,对节能设计评审不通过的不能开工建设,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建筑不予验收;要加强既有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和管理,加强对建筑能耗的监测、统计、审计和公示。 6、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应用。加快用能设备节能改造,逐步淘汰高能耗用电设备,并在综合考虑费效比的根底上,采用变频调速、无功补偿等节电技术,提高能效水平;要积极应用节能新产品,开展“绿色照明行动,逐步淘汰高能耗灯具,公共场所的照明,应安装延时开关;加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管理,健全节能产品评审监督制度,不断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范围,促进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 三、工作要求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县节
5、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建立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节能办、机关事务局、监察局负责人为召集人,县发改、财政、教育、文广、卫生、科技、建设、房管、交通、审计、统计、环保、质监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机关事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有关协调工作。同时,县机关事务局作为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能部门,要牵头抓好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并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系统以及各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镇、县机关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定一名具体承办联络人员,并将名单上报县机关事务局。 2、建立能
6、耗统计报告制度。全县各公共机构(指全部或局部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要进一步完善能耗统计和管理制度,落实专人按规定要求如实记录能耗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并及时做好各项能耗报告工作。县各公共机构要按照分级、分系统管理原那么,于每年7月2023日前和次年1月2023日前向县机关事务局报送半年度能源消费数据及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教育、文化、卫生等系统由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县机关事务局)。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要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县各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情况。 3、建立推进能源审计制度。能源审计主要包括各公共机构用能根本情况、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能源管理情况、能源使用和管理等
7、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县机关事务局可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按一定比例对各公共机构进行节能审计,并形成能源审计报告,催促各单位对超标耗能问题进行整改。 4、建立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县机关事务局要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同时将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县各公共机构,并XX县区经贸局、县监察局等部门开展定期考核检查,分析各单位节能情况,定期通报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创立一批节能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示范单位。对公共机构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及时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通报。 5、建立节能宣传保障制度。公共机构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本单位、本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增强节能意识,增强能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要开展节能工作交流,办好节能信息和宣传刊物,及时通报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宣扬各单位在资源节约中的先进经验。县机关事务局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分期分批对县各公共机构的相关节能工作人员进行节能知识培训,提高现有节能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县财政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和支持节能技术、产品的示范推广。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