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问题整改意见司法所问题整改意见 - 工作意见2023年7月4日,市政府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督查组对我县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听、查、看、谈的方式,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督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根据督查组反响的意见,经县政府商定落实措施如下:一、人员配备1、司法所长:确定为副科级,根据干部管理程序有关规定,我县司法所所长采取竞争性选拨的方法,自5月份以来通过报名推荐、笔试、面试,至6月底,26名入闱人员已全部接受组织考察,确保7月底全县22名副科级司法所所长通过县委任命、上岗到位。2、工作人员:我县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大中专毕业生招录等形式,现已到位10人。拟定今年12月底前再招录22人,确保每所2人以上,缺乏人员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按程序逐年招录。二、经费保障1、公用经费:严格执行赣财行202311号文件,确保每人每年10000元。2023年度公用费用按司法所现有实际人员,年底县财政追加拨付,从2023年起列入县级财政预算。2、工作人员阳光工资和岗位津贴:阳光工资县财政全额拨付,岗位津贴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执行,2023年度年底县财政追加拨付,从2023年起列入县财政预算。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将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并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