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外寄宿生平安管理制度 阳坡中心小学校外寄宿生 平安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外寄宿生的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创立平安校园,为校外寄宿生创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依据县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组长: 刘挽银 副组长 周恒明 李江平 组员: 张永珍 田宏旺 李嘉斌 李艳花李觅宁 朱引霞 李亮亮 张艳丽 柴天庆 师军军程小刚 钱喜生 二、制度管理 (一)、学校方面 1、学校与房东签订平安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存档。 2、学校(班主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校外寄宿生的平安情况。发现平安隐患及时和家长(房东)协商解决。 3、班主任对本班校外寄宿生建立信息系统,摸清
2、校外寄宿生的实际情况,并造册登记。 4、学校、班主任定期召开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平安制度及行为要求。并做好记录。 5.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深入校外寄宿学生生活,实际查看学生寄宿情况。对有平安隐患与家长(房东或委托人)协商解决。并做好记录。 (二)房东(委托人方面) 1、小学生平安自护能力较差,校外寄宿生应有监护人(受家长委托的房东)负责并承担平安责任。 2、房东(家长)对学生加强平安教育,增强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配合学校搞好学生的平安工作,按时学习和休息。 3、寄宿生不得在危房、漏房中居住,灶房和卧室必须隔离。 4、学校(房东)教育学生注意用电、用火平安和饮食卫生,严防火灾、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煤气灶要注意通风。煤炉不得在室内摆放,过期食品不得食用。 5、房东催促教育学生关好门窗,严防偷盗和坏人投毒。 6、房东(家长)积极配合学校搞好平安检查,随时与学校保持联系。 三、本方法从二零一二年三月十日起实施。 阳坡中心小学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