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纪委书记:惩治腐败是执政能力重要标志 坚决的惩治和有效的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了科学判断,对今后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在党的政治报告中,第一次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概念,这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事业的新定位,说明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到达了新高度。我们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论述、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反
2、腐败斗争与推进经济社会开展的关系,把反腐败工作放在党的工作大局和反腐倡廉全局中去把握,为推进科学开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二是正确处理坚决惩治与预防腐败的关系,真正落实好“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 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对各种腐败现象一定要进行坚决的斗争,对腐败分子一定要严厉查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防患于未然,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三是正确处理抓好当前工作与积极创新探索的关系,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对当前违纪违法案件新情况、新特点的调查研究,加强制度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和水平。十九大代表、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金道铭来源:山西日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