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关于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开发区、各街道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军休一所、军休二所: 为进一步扩大征求意见范围,找准找全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和效劳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开展优质效劳,加强为民办实事,拉近部门与基层、群众之间的距离,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提升部门形象和群众满意度,特制定如下自查自纠阶段征求意见的实施方案: 一、征求意见时间 1、8月中旬前,发放意见征求表、召开各类座谈会,走访基层群众、民政对象、社区居(村)委会和驻区部队。 2、8月底前,整理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征求意见范围 1.区行评代表、民政系统作风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 2.上级单位及业务主管
2、部门。 3.区机关各部门。 4.基层单位。(开发区、各街道民政办,局部社区居(村)委会) 5.局部驻区部队。 三、征求意见形式 1.“一表,即向全区机关各部门发放x区民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对民政系统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二查,即局行评领导小组帮查和个人自查。行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有的放矢的帮助分管的科室和业务主管单位查找存在的问题与缺乏;局机关各科室,军休一所、军休二所,开发区、各街道民政办要结合本单位和本科室实际,主动全面和客观地查找工作工作作风、工作落实和效劳基层、效劳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乏。 3.“三会,即召开区行评代表、局作风监督员座谈会,系统下
3、属单位军休一所、军休二所座谈会,以及开发区、各街道民政办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4.“四访,即走出办公室,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同时积极深入基层、工作一线,通过拜访市民政局,走访局部民政对象、社区居(村)委会、驻区部队,认真征求他们的意见,进一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四、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1.个人自查由局机关各科室,军休一所、军休二所,各街道、开发区民政办自主组织落实,局行评办负责催促。 2.区行评代表、局作风监督员座谈会,系统下属单位军休一所、军休二所座谈会,以及开发区、各街道民政办座谈会,由局行评办负责落实。 3.走访局部民政对象、社区居(村)委会、驻区部队的具体名单,
4、由救灾救济科、老龄办、社会事务科和双拥优抚科社会负责提供。将走访民政对象与走访社区居(村)委会走访相结合。走访工作面广量大,时间安排紧,为做好走访工作,拟将局班子成员、局相关科室人员划分为四个走访小组,分解任务,分头走访,共同完成。每个走访小组由1名局领导、1名联络员(科级干部)和1名记录人员组成。 五、工作要求 1.局机关各科室、各参评单位自查问题务必重视,抓好落实,情况汇总书面材料于7月底前报局行评办;各类座谈会于7月底前全部组织召开结束;走访工作自8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结束。征求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切实抓紧落实。 2.走访工作,由局行评办提前与开发区、各街道联系,责成街道民政办落实一名负责同志帮助联系,争取走访工作支持,并初步确定联系方式和走访时间安排,提供给各走访小组。各走访小组联络员也要主动加强与街道联络人的联系,做好具体联络工作,局行评办要给予必要配合。 3.发放的征求意见表要认真组织收回;召开的座谈会和派出的征求意见组、个别走访要认真做好记录,力求全面、准确,各走访小组走访结束后,要进行初步整理,形成汇总材料,8月下旬报局行评办。 4.局行评办对征集到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汇总,及时反响,以便及时自纠,并撰写好自查报告。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