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政办违法排污企业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开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根据国家、省、市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紧紧围绕“环湾保护、拥湾开展战略实施和蓝色经济区建设,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为重点,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开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健康,维
2、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开展开好局、起好步,为“迎办世园会,建设新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一是继续加强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分力度;催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催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公开环保不达标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二是重点检查铅蓄电池行业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对辖区的铅蓄电池组装企业(1家)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和产生危险废物的
3、处置情况,加大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是进一步加大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力度。以排污申报登记为根底,全面排查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及利用、处置单位情况,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大危险废物的转移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重点排查大型冶炼企业各类危险废物的去向;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监管,标准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管理。 (二)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重点加强对楼山河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切实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加强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全面分析、掌控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进一步加大对产生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
4、按照“无害化、资源化、节能低碳原那么妥善处置污泥,严禁擅自堆放、随意丢弃、倾倒、直接排放。催促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标准污泥运输和接收,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 二是继续加强钢铁企业和重点燃煤企业监管。催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有效运行。重点检查烟气脱硫设施运行情况、旁路铅封情况和连续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加大钢铁企业和重点燃煤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检查频次,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治理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从重从严处分、追缴排污费。加强
5、企业环保设施停运管理,标准企业停(启)报告,催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三)全面开展“停产企业厂房租赁和生产经营清查行动 针对局部停产、倒闭的老企业利用闲置厂区、厂房对外租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新建工程较复杂、监管难度大,局部未办理环评审批和平安生产许可等,按期组织开展清查行动,重点检查厂区内每家企业的环评审批和平安生产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转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认真查处环境信访和媒体报道的突出环境问题 要将群众反映的和媒体报道属实的环境污染问题列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屡查屡犯、明知故
6、犯、恶意偷排、屡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分,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 建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司法局、区建管局、区安监局、区商务局、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为成员单位的区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区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职责分工为: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督查各部门依法行政情况,对行政不作为和滥用职权进行查处; 区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 区监察局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
7、人员的行政责任; 区司法局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效劳和法律援助力度; 区建管局负责过城河道综合整治和截污、市政设施配套建设等;加强道路清扫、洒水抑尘工作力度,减少扬尘污染;加强道路施工和建筑施工的管理,控制扬尘污染,协助做好施工噪声污染扰民的监管; 区安监局要加强企业生产平安隐患排查及危险化学品平安综合监管; 区商务局负责招商引资、引导外资企业遵守国家产业政策,严禁“两高一资重污染企业进入; 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强运输车辆撒漏、非法销售散煤、非法燃烧垃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拆迁和建设施工场地的监管,对不遵守法规规定造成扬尘污染的依法从严处理; 环保分局负责环保专项行动日常协调组织工作
8、,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工商分局要及时注销、撤消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取缔违法排污的无证业户。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挂牌督办,严格责任追究 对辖区内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明确挂牌督办要求和解决时限,将挂牌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9、但凡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完不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企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 (三)加强综合整治,加大惩治力度 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遏制违法行为。对环保专项行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企业,一律依法“高限处分,依法限期整改、停产整改或者关闭;一律在其整改期间停止办理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一律实行“绿色信贷管制,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录入人民银行诚信系统;一律实行评优创先的环保一票否决权,向相关评选机构通报,取消其单位和产品获得各种先进、优质产品称号的资格,对企业法人担任
10、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及时向有关单位作出通报。 (四)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公众监督 要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积极做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电视、播送、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气氛;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广泛参与。 (五)建立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沟通 建立工作动态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联络和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加强上下协调和横向交流,确保政令畅通。定期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编发工作简报。 四、工作安排 62023月。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及在停产企业厂房租赁和从事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于7月13日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区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将对全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11月。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查找缺乏,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制定长效管理措施,进行书面总结,于11月2023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