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XX县区刁窝乡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目标任务 1.1制定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标准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本预案与XX县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衔接。 1.2适用范围 凡在本乡区域内发生的旱灾(干热风灾害),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和其它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到达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2.根本情况 2.1本乡辖区内有30个行政村、现有人口7804户31
2、233人(其中常驻人口7793户31178人,外来人口55人)。五保户142户,低保户535户,残疾家庭232户,优抚家庭128户,无劳动力家庭67户,中小学生3132人(幼儿园3所115人,小学2所1750人,中学1所1267人)。共有住房31172间(其中危房54户159间)。耕地总面积56403亩(其中旱 1田54147亩,林地2256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蔬菜等。 2.2境内有行蓄洪区3个,河流2条,橡胶坝1座,桥梁7座,具体分布在刁窝四个村、北茨、小柳、潘各庄、东张村、涿廊路沿线等地域。 2.3道路交通、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等根底设施分布在刁窝四个村、商业街、涿廊路等
3、地域。 2.4辖区内有工厂21家(其中危险品储存点2处),具体分布涿廊路、徐里营、万全庄、潘各庄等区域。 3.灾害风险 3.1国土资源部门标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一个,位于刁窝村北。如发生灾害,需转移安置刁窝四个村村1577户6079人;将造成8400亩耕地受灾,其中旱地7864亩,林地536亩。 3.2流经本乡镇的河流2条,如发生洪涝灾害,需转移安置10个村(刁窝四个村、东冯村、北茨村、大柳村、下柳村、满子营村、佟村)3344户13166人;将造成21000亩耕地受灾。 3.3如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境内需要转移安置共56户276人。 3.4其他灾害风险情况。 4.启动条件 24.1本乡范围内,
4、发生旱灾(干热风灾害),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和其它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2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20人以上;(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5人以上;(4)因灾倒塌房屋12间以上; (5)发生5级以上地震,造成人员死亡或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0人以上或倒损房屋12间以上。 4.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 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村和其他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4. 4乡政府决定
5、的其他事项。 5.救灾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指挥机构由乡党委、政府、人大负责同志及党政办、民政办、水利、财政、派出所、卫生院、供电所、文教、青年、妇联、人武、司法、土地等部门成员组成。 总指挥长:乡党委书记:赵东宏副指挥长:乡长:卓雅峰 3指挥机构下设:综合、信息、抢险、巡逻、保障组。工作职责: 综合组:组长:孙彦彰成员:罗颖、康维祥、张爱玲。负责协调有关救灾的各项工作。 信息组:组长:肖玉良成员:侯晨芳孙静宗血君。负责灾害的预警预报、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抢险组:组长:张华成员:王振江、黄永红、黄国恒及各村民兵3人。负责救灾抢险工作。 巡逻组:组长:张克先成员:沈迪朱宏亮及司法所、派出
6、所全体人员。负责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灾害发生前后安全巡查等工作。 保障组:组长:陈路成员:李会领、李翠兰及乡计生办全体人员。负责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效劳、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6.应急准备 6.1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1)本乡辖区内有7个集中安置场所,刁窝中学内避灾安置场所可安置510户2500人,原潘各庄乡政府大院内避灾安置场所可安置450户1950人;原潘各庄中学院内可安置500户口2610人,其余村的受灾户需到乡政府大院避灾安置中心安置,1650户6657人可到各村避灾安置中心安置。 4(2)本乡辖区内卫生院现有床位54个,可安置人口505人,可救治人
7、口1200人。与药品生产商签订药品供应协议12个,做好应急药品储藏及捐赠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准备。 6.2物资准备。 (1)按照救灾物资储藏规划,完善全乡救灾物资储藏库,储藏必需的救灾物资; (2)避灾安置场所根据可容纳人员数量储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 (3)教育灾民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4)在灾前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生活必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6.3救灾装备准备。 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移动 、计算机软硬件、照相等设备和装备。 6.4人力准备。 (1)完善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
8、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灾害管理人员队伍。组织民政、卫生、水利、国土资源等各方面灾害管理专业人员,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5(3)建立健全与公安、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4)培育、开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6.5宣传、培训和演练。 (1)乡政府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在避灾安置场所制订规章制度,张挂上墙,采取多种形式,如放置减灾救灾图表、书籍等,开展减灾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乡政府每年应组织一次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9、不定期向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提供救灾工作咨询。 (3)每年分村组织不少于2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 7.灾害预警 7.1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当地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区域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7.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乡、村两级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67.3灾害信息共享,乡救灾应急指挥部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8.信息报送 8.1
10、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8.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8.2.1灾情初报。乡民政办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市民政局报告初步情况,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可越级向XX市民政局直接报告灾情,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5小时。 8.2.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乡镇(街道)民政办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镇民政办公室每天8时30分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本辖区24时的灾
11、情向市民政局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8.2.3灾情核报。灾情稳定后,乡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市民政局报告。 8.3灾情核定 8.3.1部门会商核定。各级民政部门协调农业、水利、 7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8.3.2民政、地震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8.4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和倒损房屋情况,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因灾倒房户台帐和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政府救济人口台帐,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9.应急响应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那么,灾害
12、救助工作以乡政府为主。灾害发生后,乡、村两级和相关部门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那么,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抗灾救灾、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1)本乡范围内,发生旱灾(干热风灾害),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和其它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8(3)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村和其他特殊情况,上述
13、标准可酌情降低。 (4)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9.1启动程序 乡救灾指挥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乡长提出启动响应的建议,由乡长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9.2响应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1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乡救灾指挥部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灾情。(4)根据灾区需求及时下拨救灾款物。 (5)及时发动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排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
14、医,防止疫病流行。 (6)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 9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9.3响应结束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乡救灾指挥部提出建议,由乡长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9.4紧急转移 灾害预警发生后,本乡共需转移1170户5000人,其中外来人员15户65人。特别是做好重点人员的转移:五保户142户142人,低保户535户1157人,残疾家庭232户301人,家中无劳动力的老年人67户134人,另有幼儿园、小学、中学等,共计学生3132名。 10.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0.1灾后救助。 受灾影响,冬令、春荒期间局部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村委会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根底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10.1.1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村委会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并由乡民政办审核、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