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设立全国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的提案范文 2023年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工程指南 为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开展方式转变,根据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232023年)和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制定本指南。 一、总那么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以下简称“两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安排、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门预算、用于支持两化深度融合重点工程的资金。 专项资金的主要目的是围绕工业转型升级的目标任务,通过支持需求迫切、预期效果显著、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两化深度融合重点工程,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开展方式转变。 专项资金采用工程补助方式。对工程的补助金额原那么上
2、不超过工程投资总额的30%,原那么上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专项资金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工程申报、专家初评、辩论复评、政策核定、签订合同、拨付资金、组织验收、监督检查等环节。 二、工程方向 2023年度专项资金支持以下三个方向的工程: (一)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支持工业企业关键业务环节信息化的综合集成及模式创新,重点支持大规模个性化制造、精益制造、准时制造、敏捷制造、虚拟制造、网络制造、综合集成制造、按需制造等模式创新。 (二)产品信息化和效劳型制造。支持提高工业产品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工业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支持工业企业基于工业产品的信息化,建设面向产品的在线效劳、状态监控、故障诊
3、断、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 (三)面向产业效劳与行业管理的信息化效劳。支持针对研发设计、企业管理、共性技术、信息效劳、交易效劳、电子商务、工业物流、节能减排、平安生产等环节,面向产业链、产业集群、行业性和区域性的信息化效劳工程。支持民爆行业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 三、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原那么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所申报的工程应为正在实施的工程或是2023年内可以正式开工建设的工程,并且在两年内能够实施完成。鼓励采用平安可控的软硬件系统的工程方案。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本地区工程的申报工作。方案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省会城市、XX省农垦
4、总局负责组织本地工程申报,其推荐的工程数量不计入所在省(自治区)的工程数量,统一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企业集团、有关中央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好本集团(系统)内的工程申报工作。 (二)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推荐的工程数量不超过5个,方案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省会城市、XX省农垦总局推荐的工程数量不超过3个,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工程数量不超过1个。 (三)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的工程,请各单位在申报工程时予以重点推荐 (四)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单位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于2023年5月28日前将工程推荐表(见附件1)和推荐工程的申请报告(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电子版统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见联系人电子邮件)。超过规定时限送到的工程不予受理。 (五)工程申报单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注册。 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单位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要严格按要求,积极组织工程申报、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工作按时完成。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