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新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修改增加的内容 新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修改增加的内容 1.编制应急预案前增加了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要求。(第十条)2.增加了应急处置卡的要求。(第十九条) 3.无储存危化品经营企业、不需办使用证的危化品使用企业的预案不需评审,而是论证。(第二十一条) 4.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再参与预案评审。(第二十二条) 5.增加了向周边单位风险告知的要求。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第二十四条) 6.明确了预案备案的有关时限。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
2、理备案,政府管理部门应5个工作日内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第二十六条、二十八条) 7.未明确需备案的预案种类,可以理解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都应备。原17号令明确了综合、专项预案应备案,现场处置方案未提及。(第二十六条) 8.细化明确了应急培训的要求。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第三十一条) 9.增加了定期评估的要求。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评估后但不一定修订预案),但未详细明确评估内容。(第三十五条) 10.不再要求预案三年一次定期修订。可以理解为。只要企业未发生文件中提到的七种情况,预案就不用
3、再修订。即使修订了,不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也不用再重新评审备案。预案备案登记表应该长期有效,前提是每三年定期对预案评估后不需修订。(第三十 六、七条) 11.增加了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的要求。(第四十条) 12.增加了处分项,加大了处分力度。(第四十 四、四十五条) 内容总结(1)最新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修改增加的内容 新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修改增加的内容 1.编制应急预案前增加了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要求(2)(第十九条) 3.无储存危化品经营企业、不需办使用证的危化品使用企业的预案不需评审,而是论证(3)(第二十六条、二十八条) 7.未明确需备案的预案种类,可以理解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都应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