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申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决议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时间:202x年x月xx日 星期x上午xx:xx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内容:讨论关于置业参谋岗位、营销筹划管理人员岗位、驾驶员岗位、保洁岗位、工程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这六个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法 会议通过讨论决定置业参谋岗位(9人)、营销筹划管理人员岗位(7人)、驾驶员岗位(3人)、保洁岗位(1人)、工程岗位(5人)实行以季度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取适当的工作轮班制度和工作、休息方法;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1人,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1人,总监高级管理人员2人)采取不定时工作制的方案,具
2、体工作时间及加班工资支付方法如下: 1.置业参谋岗位、销售管理人员岗位、驾驶员岗位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每月第一班次和第二班次轮流各上两次 第一班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第二班上班时间:12:0018:00。 2.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不设定上下班时间表,公休日那么视工作需要而加班。 3.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局部,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照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川劳资【1995】 15号)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以下
3、方法确定:以月或季为单位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局部,按每超过8小时作为一个工作日计算,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200%的加班工资;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缺乏8小时的局部,按实际超时工作小时数,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150%的加班工资;周期内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4.实际不定时工作制的,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 489号)第十三条规定,不执行加班工资支付规定。 5.会议一致经全体职工代表15人表决,同意15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方案通过。 6.全休职工代表签署意见后决议方可生效。 xxxxx 202x年x月xx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