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察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了解和掌握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整体部署的实施情况,推动基层深入扎实地做好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督办的组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检查督办,由各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应自觉接受督查、指导,积极主动汇报。 二、综治办职责 协助党委、政府催促检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落实情况;督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适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加以推广。 三、督察内容 (一)责任意识。把维护社会稳定摆上重要位置,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社会
2、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情况;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那么,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工作情况以及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情况; (三)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五项工作制度的情况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四)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作用,依法妥善处理影响稳定的重大、突出矛盾纠纷情况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五)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的归档及台帐建立等根底性工作情况; (六)各级交办的有关稳定工作其他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察的原那么及方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那么。 (一)把抓落实、重效果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二)要全面准确的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要善于发现和勇于反映工作落实中需要上级解决的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 (三)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采取阶段性督查与日常性督查相结合,听取情况汇报与查看有关档案资料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全面了解基层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本制度由镇综治委负责解释。 XX县区迎风桥镇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