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制宣传标准化经验交流 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经常化、标准化 各级领导干部要作学法用法的带头人,使学法用法工作实现经常化、标准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做到每年不少于二次,其内容、时间、教员安排要明确,形成文件;要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讨论、调查研究机制,使学用相结合,学以致用。要建立层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测试考试制度,根据“四五普法工作经验,平级之间的学法考试往往流于形式,应实行层级考核方法,省考厅级干部,市考处级干部,县考科局级干部,保证考核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考核的经常化、标准化 建立健全法制宣传组织工作制度,强化领导组组长会议,仿效人大审议机制,实行普法领导组定期听取
2、审议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情况的制度,以此促进和加强普法工作健康开展。建立目标监督和评估体系,并纳入政府责任目标管理和考核中,细化指标内容,强化政府责任,通过评估考核推动规划及年度方案的有效实施,并不断修正目标,强化措施,以适应和满足改革开展稳定的需要。 三、法制宣传教育联系互动的经常化、标准化 法制宣传工作一定要善借外力,善用各方资源,要建立上下各方联系机制,确定各方普法职责,明确各方普法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形成不同时期、不同类别的普法主题活动,使之固定成为经常化的模式,造成月月有普法专题,日日有普法内容的局面,打造普法品牌效应和社会轰动效应。 四、法制宣传教育司法组合的经常化、标准化 积极发挥
3、各司法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能,整合法律人才资源,成立法律问题研究组织,逐步建立起一支善于理性思考、注重研究问题、有效开展工作的专兼职普法队伍。司法行政内部也要打破旧模式,构建新的工作架构,整合“12348、普法、调解、帮教、矫治、法援等力量,互相融合,互相补充,重新调整部门职能,形成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合力。 五、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基层的经常化、标准化 “五五普法把农民作为重点对象之一,因此,法制宣传要立足基层,效劳群众,真正做到把法律交给群众。要充分吸收社会和群众的反应信息,进行信息监测和整理,分析和处理,形成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着眼大局,围绕中心,经常地开展针对性强的基层普法活动,宣传法律,教育群
4、众,预防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开展。 六、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常化、标准化 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注意稳定性和机动性相结合,建立长期的各级培训基地,如普法骨干培训,干部法制培训、外出务工人员培训等;同时,根据广阔群众的现实需求,发挥法制宣讲团的作用,建立临时的流动培训点,深入基层,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实用性。 七、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经常化、标准化 大力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利用传统的和现代的一切手段,立体、全面地开展宣传活动。宣传阵地要与市政建设相结合,建立形式多样的法制广场、普法一条街、普法宣传亭等,使日常普法工作保持不间断,形成浓厚的宣传气氛。宣传媒体要深入到群众中,深入到生活中,主动挖掘好的法制题材,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增强普法专栏的可视性和群众参与性。法制文艺要面向基层,走进群众;要充分激发群众的创造性,用自己身边的人和事编演节目,自己教育自己,效劳自己,推动法制宣传向纵深开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