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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治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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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社会保险基金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x市劳社发202223250号(关于印发x州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川劳社发20222320号(关于处置抵费实物资产和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收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平安,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

2、政策,标准根底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平安,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标准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投资运营平安,实现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有力。 二、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和农保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

3、、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违规实行以物抵费及以物抵费实物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帐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4、(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平安缺乏保障的问题。 (五)不按要求建立各项内控制度,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严重缺陷的问题。 三、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2223年8月开始,202223年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23年8、9月) 由劳动保障局牵头,财政、监察、纠风办、审计、卫生等部门参加,组成x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县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

5、02223年9月-202223年4月) 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 一是以前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1999年以前历史遗留的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收回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含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挤占挪用的,建议政府归还;归还确有困难的,报市级领导小组审批,由有关部门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历史形成的以物抵费实物资产,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处置抵费实物资产和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收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发20222320号)规定,于2022

6、23年4月底以前处理完毕。 二是对新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对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23年5月-8月) 对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检查。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各项基金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是否得到完善,保障基金平安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通过检查,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催促整改。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检查面x20230%。 (四)总结

7、报告阶段(202223年9月-12月) 县级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在汇总情况和检查结果的根底上,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客观评价基金监管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于202223年9月30日前向市级领导小组XX县区人民政府提出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坚强领导。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平安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仪事日程和督办事项,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为专项治理提供必要条件,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按照分工,组织协调,催促指导本系统抓好部署、自查和整改工作;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相互支持配合,共同落实好专项治理各阶段的工作。 (三)交流信息,推广经验。每月要向市级领导小组上报一次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通过编发简报等形式交流信息,推广经验。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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