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居保科亮点工作 2023年以来,按照区委工作安排,城居保科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和亮点 1、根据宁人社【201x】180号文件精神,社保中心第一时间测算数据,报送调标需求。当年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根底养老金由380调整为42023,增幅达7.9%,与市本级保持一致。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参保34260人,完成续保率99.3%。 2、高度重视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中心领导屡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准扶贫工作,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扶贫人员数据仔细梳理,精心排查,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当面办理,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都能够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2、认真做好参保登记和缴费补助等工作。当年为2971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办理了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3、永宁街道2023名失地人员多年来没有享受相关待遇,经屡次协调市社保中心和永宁街道,将于12月份为2023名失地人员办理恢复待遇。 4、严格落实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方法。严格按照自身职能对保障对象和保障资金进行核查。根据浦人社【201x】121号、浦人社【201x】122号文件精神,我区老年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平均增幅7.5%;新政人员按照调整前的月保障金的1.6%增发后再增加59.5元,首次计发标准提高到870元;原根本生活保障人员站调整前月计发标准的6.5%增发。本
3、次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2023年上半年开始领取保障金的人员自7月1日起进行待遇调整。 此次调整后,我区被征地人员养老待遇有了大幅提高,晚年生活进一步得到保障,对于我区营造和谐稳定的开展环境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存在问题 1、基层业务经办平台薄弱。城居保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有序管理必须依托高效、完善的经办管理效劳平台。由于体制因素,基层平台主要依靠街道直接管理,社保经办机构只能就业务给予培训指导,但目前各街道平台建设较薄弱,主要由于:一是基层经办人员配置不到位、一人多岗、工作超负荷现象严重;二是基层经办队伍不稳定,流动性大。城居保工作涉及人员多且效劳对象年龄偏大,假设不能及时了解参保人员的信息动态,会导致错报、冒领等问题频繁出现。 2、城居保参保缴费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一是城居保作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补充,缴费标准及待遇水平偏低,导致原参保人员转而选择参加较高保障水平的企业养老与医疗保险;二是随着城市化建设加速,征地拆迁工程增加,原城居保参保人员转入被征地社会保障范畴不断扩大。参保人口大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