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完善我院实验室的标准化管理,提高实验室设备的利用率,适应实验教学的改革和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及工程,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实际开出记录,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工程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方法及实验报告等有关记录、报表。 2.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品及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账卡、验收报告、使用维修记录、分类分户账及各种凭证;低值品的分户帐及凭证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消耗品及材料的领用记录等。 3.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学院和主管部门下发
2、有关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文件;实验室制定的各项岗位责任制、分工细那么及管理制度;实验室工作日志;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平安、卫生检查记录;培训方案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工作方案;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实验室改造情况等资料。 4.实验室经费使用。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消耗、仪器设备维修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室年度科研工程、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等。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室档案建立和管理由实验科和设备处负责业务指导,各中心、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新建实验室应建立工作档案。 2.专兼职人员、教师应根据各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有责任有义务做好有关事项的记录,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 3.各部门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并保存在本部门。 4.各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5.实验室工作档案向院内外提供利用。凡需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经所在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损坏,用后及时归还。 第2页 共2页